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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2023年2月市税收入调

最后更新日期2023年6月20日

市税收入额调
税目调定金额(A)收入(B)

本年度
收纳率
(B/A)

上一年度
收纳率

市民税个人部分425,852,279366,492,20886.1%85.9%
市民税法人分47,504,30746,796,24498.5%98.1%
固定资产税287,694,469246,801,14385.8%85.7%
轻型汽车税3,488,0533,412,09897.8%97.5%
市烟税21,476,07021,474,276100.0%99.8%
城市计划税61,864,56553,210,88486.0%85.9%
其他18,766,92516,706,00689.0%90.3%
合计866,646,668754,892,85987.1%86.9%

(单位:千日元,未满千日元四舍五入)
※规定额是作为纳税义务人应收入的税额决定的金额的合计,根据申报等每月变动。(与预算金额不同。)
※收入额不是缴纳日,而是在本市收入之日(公款日)统计的。
※因为各项目中未满单位四舍五入,所以有时与合计栏及扣除栏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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