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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2023年3月市税收入调

最后更新日期2023年7月3日

市税收入额调
税目调定金额(A)收入(B)

本年度
收纳率
(B/A)

上一年度
收纳率

市民税个人部分426,867,165397,059,26593.0%92.9%
市民税法人分50,583,30349,670,67898.2%98.6%
固定资产税287,696,630284,666,91098.9%98.9%
轻型汽车税3,507,6803,435,29497.9%97.6%
市烟税23,241,19823,239,404100.0%99.9%
城市计划税61,864,91061,115,48398.8%98.7%
其他18,970,78918,796,80399.1%97.9%
合计872,731,676837,983,83896.0%95.9%

(单位:千日元,未满千日元四舍五入)
※规定额是作为纳税义务人应收入的税额决定的金额的合计,根据申报等每月变动。(与预算金额不同。)
※收入额不是缴纳日,而是在本市收入之日(公款日)统计的。
※因为各项目中未满单位四舍五入,所以有时与合计栏及扣除栏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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