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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促信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0月2日

过了规定的缴纳期限还没有缴纳市税的情况下,会发送“催促信”。
收到催促信后请尽快缴税。

在发送催促信后仍持续未缴纳的情况下,将执行“滞纳处分”。

【请注意】

从在金融机关和便利店等缴纳市税到横滨市缴纳缴纳数据最长需要2周左右。
过了缴纳期限后缴纳的情况下,催促信的发送日可能没有收到缴纳数据。
因此,即使已经缴纳了,也会因为错误而发送催促信,请谅解。

关于催促信的记载事项

催促信有封信发送的和用明信片发送的,但是记载的内容没有变化。
封信中发送的除了以下例子以外还有几种形式,也有没有缴纳书的。
主要记载事项如下:(对应样本图像中的数字。)

  1. 记载了纳税人的地址、姓名。共有的固定资产税的情况下,原则上会发送给代表人(纳税通知书的发送地址)。
  2. 是经过缴纳期限后未缴纳的税目、期月、缴纳期限、税额。
  3. 这是在市税数据库上确定对象税目的编号。请通过电话等咨询时告知。
  4. 在各个记载的日子里制作催促信。即使已经缴纳了,如果在这天之前没有将缴纳数据送到横滨市的话,也有可能会因错误而发送催促信。

用封条发送的催促信的样品
■封条类型(附缴纳书)

用明信片发送的催促信的样品
■明信片类型(打开压着的状态)

咨询处

请联系催促信上记载的咨询处。

关于个人的市民税特别征收部分,请咨询财政局纳税管理课。
财政局纳税管理课特别征收担当

电话:045-671-3096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市民税县民税森林环境税(特别征收)的缴纳书的再发行,请确认横滨市电子申请·申报系统(外部网站)

※每年7月到8月,随着催促信的发送,电话非常拥挤,变得难以联系。
登载了“关于个人居民税特别征收的常见问题”和“特别征收的书签”,请确认并咨询,请协助我们。

各区役所税务课一览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向各区政府咨询。

                                                                                                                                                                                                                                                    
各区役所税务课收纳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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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奈川区神奈川区役所本馆3楼321号045-411-7062[email protected]
金泽区金泽区政府3楼305号045-788-7764[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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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港北区政府3楼33号045-540-2291[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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濑谷区濑谷区政府3楼30号045-367-5675[email protected]
都筑区都筑区政府3楼35号045-948-2285[email protected]
鹤见区鹤见区政府4楼8号045-510-1743[email protected]
户冢区户冢区政府7楼74号045-866-8381[email protected]
中区中区役所本馆4楼42号045-224-8229[email protected]
西区西区役所4楼46号045-320-8361[email protected]
保土谷区保土谷区役所本馆2楼25号045-334-6270[email protected]
绿区绿区政府3楼31号045-930-2283[email protected]
南区南区政府3楼34号045-341-1169[email protected]

关于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主税部征收对策课

电话:045-671-2255

电话:045-671-2255

传真:045-641-2775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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