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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的感染扩大,请协助邮寄税证明
最后更新日期2022年2月21日
为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的感染扩大,请协助邮寄申请征税(非课税)证明书和纳税证明书等各种税关系证明书。邮寄请求的方法请看“各税证明的申请方法”的页面。
另外,关于个人市民税和县民税,在当初的申报期限(每年3月15日(3月15日是周六或周日的话,第二天开厅日)后申报的情况下,申报的内容可能没有反映在当初的税额计算中。在这种情况下,将依次通知税额决定或变更。
个人市民税、县民税的课税(非课税)证明书在决定或变更税额的情况下,通知日以后的发行部分会反映其内容,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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