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关于对市税相关申请书等的盖章·签名的修改
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4月1日
关于市税的申请书等,重新评估盖章·签名的处理。
修改的内容
成为对象的手续
关于手续一览中刊登的内容,2021年4月1日以后,不需要在申请书等上盖章、签名。
- 不需要盖章签名的手续一览表(PDF:251KB)(截止2021年3月29日)
关于申请书等的填写方法
不需要盖章、签名的申请书等的填写只有“签名”。
- 签名除了印刷、橡胶印章、印章外,还包括自笔。
- 申请书等格式上有“印章”的记载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使用。
- 关于个别手续,请向各手续的受理科咨询。
关于在税证明申请书上的盖章签名
关于市税的证明申请,个人(本人)申请的时候,不需要在证明书上盖章签名。
法人申请的时候,为了确认本人,需要法人的代表者印章。
代理人代替本人申请时,为了确认委托关系,需要委托人(纳税者本人)对委任状的自署或盖章(法人的话是代表者印章的盖章)。
其他,关于请求所需物品等,请确认“各税证明的申请方法”的页面。
要打开PDF格式的文件,可能需要另外的PDF阅读器。
没有的人可以从Adobe公司免费下载。
前往Adobe Acrobat Reader DC的下载
关于本页的咨询
页面ID:979-979-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