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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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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价格决定方法

固定资产的价格是根据总务大臣制定的“固定资产评价基准”进行评价的,市长决定其价格,并登记在固定资产征税台帐上。
土地、房屋的价格每3年重新评估一次,这叫做评估替换。最近的评估转换是在2024年进行的。
土地、房屋的价格原则上在评估替换年度的下一年度及下一年度保持不变。但是,关于土地,如果有土地的转换和分立笔等,或者地价显著下跌的情况下,另外,关于房屋,仅限于有扩建和一部分拆毁等情况下,例外地进行价格的重新评估。
关于作为事业用资产的折旧资产的评价,请在1月31日之前申报每年1月1日现在的状况,以此为基础,每年计算价格。

土地的价格是根据“固定资产评价基准”,以买卖实例价为基础计算的正常买卖价格为基础计算的。但是,关于与住宅用地及住宅用地相比较的土地价格,从1994年的评价变更开始,以地价公示价格的7成为目标,谋求评价的均衡化、合理化,在2024年的评价变更中也继续推进评价的均衡化、合理化。

住宅用地的评价方法

住宅用地的评价方法的图

房屋的评价是以“固定资产评价基准”的再建筑价格为基准的方法进行的。
这是以与评价的房屋相同的房屋新建时所需的建筑费(再建筑价格)为基础,乘以与新建时开始的经过年数相应的折旧率(经年减分修正率)来计算价格的方法。
具体的价格要求如下:

  1. 对新建房屋的评价
    新建房屋的情况下,对屋顶、外墙、各房间的内部装修等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的状况进行实地调查(注1),关于这些材料,适用“固定资产评价基准”规定的单价来计算再建筑价格。计算出的再建筑价格乘以1年时经过的折旧率(经年减分修正率)计算出价格(注2)。
    (注1)调查员(区政府税务课房屋担当职员)访问调查房屋的实地调查。
    (注2)新建房屋从新建年份的下一年度开始征税。

    新建房屋的调查→再建筑价格的计算→评估金额的计算

  2. 新建以外的房屋(现有房屋)
    新建以外的房屋每3年重新评估一次的年度重新评估价格。重新评估后的价格是考虑到3年建筑物价的动向而定的修正率(称为再建筑费评分修正率,在2024年的评价变更中,根据固定资产评价基准显示木造房屋1.11、非木造房屋1.07)根据新的再建筑价格,根据新建时的年数计算新的再建筑价格。之后,将重新评估后的价格和重新评估前的价格进行比较,决定为任意一个较低的价格。
    计算现有房屋的再建筑价格→重新评估后的价格计算→与重新评估前的价格进行比较→决定哪一个低价

新建或扩建的房屋,从完成的下一年度开始成为征收固定资产税、城市计划税的对象。
为了计算这些税额的基础评价额,根据地方税法,调查员(区政府税务课房屋担当职员)访问进行房屋调查。
具体来说,请让我调查一下屋顶、外墙、各房间的内部装修以及建筑设备等情况。
去调查的时候,请事先联系,调整调查的日程,请理解并协助。
另外,调查员在调查时携带“征税员证”和“固定资产评价辅助员证”。

咨询处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向各区政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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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政府3楼31号
045-341-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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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主税部固定资产税课土地负责部门

电话:045-671-2258

电话:045-671-2258

传真:045-641-2775

电子邮件地址za-koteishisanzei@city.yokohama.lg.jp

财政局主税部固定资产税课房屋担当

电话:045-671-2260

电话:045-671-2260

传真:045-641-2775

电子邮件地址za-koteishisanzei@city.yokohama.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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