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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相关的固定资产税减额制度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4月1日

概要

2026年3月31日之前新建的住宅,满足一定条件的住宅,有新建后一定期间内减少固定资产税的制度。
该制度适用时,不需要申报(该房屋所在区的区政府税务课房屋负责人通过各种资料和房屋调查等进行确认。)。
但是,新建住宅是认定长期优良住宅或者认定低碳住宅等的情况下,需要申报。
详情请在各自的页面上确认。

接受减额的必要条件

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2026年3月31日之前新建的住宅
  2. 居住用部分的地板面积必须在50m2(非独门独院的出租住宅为40m2)以上280m2以下(注)
  3. 店铺兼住宅等并用住宅的情况下,居住部分的比例在整体地板面积的二分之一以上

(注)公寓等区分所有房屋的地板面积是根据专有部分的地板面积加上共用部分(走廊、电梯大厅等)的地板面积按各户的专有部分地板面积比例分配的面积后的地板面积来判定的。另外,关于租赁公寓等,也会根据独立划分的部分,以区分所有房屋为基准来判定。

减额内容

(1)被减额的范围
120m2以下的情况 二分之一
超过120 m2且在280 m2以下的情况 相当于120m2的部分是二分之一(超过120m2的部分不会被减额。)
(2)被减额的期间
住宅 减额期间
3层以上的准耐火结构及耐火结构住宅 新建后5年
一般的住宅(除上述以外) 新建后3年

新建住宅(令和6年建筑)的税额计算例

(注)实际的税额计算,将区内所有固定资产(土地、房屋)的课税标准额合计,舍去不足1000日元的金额乘以税率计算出的不到100日元的税额。

价格为10,400,000日元,地板面积为110平方米的2层住宅

●本来的税额

固定资产税10,400,000日元×1.4/100=145,600日元(不到100日元)
城市规划税:10,400,000日元×0.3/100=31,200日元(不到100日元)
合计税额:145,600日元+31,200日元=176,800日元

●被减额的金额

固定资产税
(10,400,000日元×1.4/100)×1/2=72,800日元
减额税额
72,800日元
(注)城市计划税不会减少。

●2025年度税额

176,800日元(本来的税额)-72800日元(减额税额)=104,000日元

价格为13,300,000日元,地板面积为140m2的2层住宅

●本来的税额

固定资产税13,300,000日元×1.4/100=186,200日元(不到100日元)
城市规划税:13,300,000日元×0.3/100=39,900日元(不到100日元)
合计税额:186,200日元+39,900日元=226,100日元

●被减额的金额

固定资产税
{(13,300,000日元×1.4/100)×(120 m2/140 m2)}×1/2=79800日元
减额税额
79,800日元
(注)城市计划税不会减少。

●2025年度税额

226100日元(本来的税额)-79800日元(减额税额)=146300日元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向各区政府咨询。

                                                                                                                                                                                                                                                    
各区役所税务课固定资产税(房屋)担当
区役所窗口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
青叶区青叶区政府3楼50号045-978-2254[email protected]
旭区旭区役所本馆2楼29号045-954-6053[email protected]
泉区泉区政府3楼302号045-800-2365[email protected]
矶子区矶子区政府3楼36号045-750-2365[email protected]
神奈川区神奈川区役所本馆3楼322号045-411-7054[email protected]
金泽区金泽区政府3楼301号045-788-7754[email protected]
港南区港南区政府3楼32号045-847-8365[email protected]
港北区港北区政府3楼34号045-540-2281[email protected]
荣区荣区役所本馆3楼33号045-894-8365[email protected]
濑谷区濑谷区政府3楼31号045-367-5665[email protected]
都筑区都筑区政府3楼33号045-948-2271[email protected]
鹤见区鹤见区政府4楼6号045-510-1730[email protected]
户冢区户冢区政府7楼73号045-866-8368[email protected]
中区中区役所本馆4楼44号045-224-8204[email protected]
西区西区役所4楼43号045-320-8354[email protected]
保土谷区保土谷区役所本馆2楼28号045-334-6254[email protected]
绿区绿区政府3楼34号045-930-2274[email protected]
南区南区政府3楼31号045-341-1163[email protected]

关于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主税部固定资产税课房屋担当

电话:045-671-2260

电话:045-671-2260

传真:045-641-2775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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