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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抗震改修工程的住宅相关的固定资产税和城市计划税的减额制度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2月19日

概要

为了促进建筑物的抗震改修,在2026年3月31日之前进行了一定的抗震改修工程,仅限于从改修工程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向该住宅所在区的区政府税务课房屋负责人申报的,在一定期间内,该住宅的固定资产税额和城市计划税额的二分之一减额。
(城市计划税的减额是本市独有的措施。)
另外,进行抗震改修工程,符合认定长期优良住宅的住宅,被减额的比例从二分之一扩大到三分之二。

接受减额的必要条件

必须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住宅的条件
  • 1982年1月1日以前所在的住宅
  • 居住部分的比例在整体地板面积的二分之一以上
抗震改修证明 在符合现行抗震标准的进行抗震改修的住宅中,须经以下人员(机关)的证明
  • 横滨市(建筑局建筑防灾课)
  • 注册的事务所所属的建筑师
  • 指定确认检查机关
  • 登记住宅性能评价机构
  • 住宅瑕疵担保责任保险法人
工程费的必要条件

每户超过50万日元的
(注)共同住宅的每一栋改修工程金额按区划按地板面积(区分所有房屋的话是专有地板面积)比例等分类的金额超过50万日元的区划,满足该条件。

提交申报书

自改修工程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向该住宅所在区的区政府税务课申报

减额的内容

减额率
120m2以下的情况 2分之1(认定长期优良住宅为3分之2)
超过120 m2时 相当于120m2的部分是二分之一(认定长期优良住宅的情况是三分之二。另外,超过120m2的部分不会被减额。)

被减额的期间
符合“通行障碍既存耐震不合格建筑物”的住宅※ 2年
除此之外的住宅 1年

※“通行障碍既存耐震不合格建筑物”因耐震改修工程而符合认定长期优良住宅的情况下,第一年减少三分之二,第二年减少二分之一。

申报手续

为了得到减额,需要在申报书上附上下述(2)~(3)中所示的文件,在修改工程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向该住宅所在区的区政府税务课房屋负责人申报。
(也可以邮寄申报。请在申报书的备考栏上填写白天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

提交的文件

(1)申报书

可以下载对符合抗震标准的房屋等征收的固定资产税和城市计划税减免的申报书。(外部网站)
从修改工程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无法提交的情况下,请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2)证明符合抗震标准的文件(以下1~3中任意1个)

  1. 住宅抗震改修证明书
  2. 扩建等工程证明书
  3. “住宅性能评价书”及“能确认工程费用的文件”(收据等)

(3)认定通知书的复印件(仅限于因抗震改修工程而符合认定长期优良住宅的情况)

这是横滨市建筑局建筑企划课发行的文件。
关于认定长期优良住宅和认定通知书的相关信息,请看横滨市建筑局建筑企划课的网站。

温馨小语提示

  • 不能与东日本大地震相关的特例措施以及震灾等代替房屋相关的减额制度以外的减额制度重复适用。
  • 对土地的固定资产税和城市计划税不会减少。
  • 可以享受所得税的税金扣除。详情请咨询管辖的税务局。

关于本减额制度的传单

本减额制度的传单可以从这里下载。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向各区政府咨询。

                                                                                                                                                                                                                                                    
各区役所税务课固定资产税(房屋)担当
区役所窗口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
青叶区青叶区政府3楼50号045-978-2254[email protected]
旭区旭区役所本馆2楼29号045-954-6053[email protected]
泉区泉区政府3楼302号045-800-2365[email protected]
矶子区矶子区政府3楼36号045-750-2365[email protected]
神奈川区神奈川区役所本馆3楼322号045-411-7054[email protected]
金泽区金泽区政府3楼301号045-788-7754[email protected]
港南区港南区政府3楼32号045-847-8365[email protected]
港北区港北区政府3楼34号045-540-2281[email protected]
荣区荣区役所本馆3楼33号045-894-8365[email protected]
濑谷区濑谷区政府3楼31号045-367-5665[email protected]
都筑区都筑区政府3楼33号045-948-2271[email protected]
鹤见区鹤见区政府4楼6号045-510-1730[email protected]
户冢区户冢区政府7楼73号045-866-8368[email protected]
中区中区役所本馆4楼44号045-224-8204[email protected]
西区西区役所4楼43号045-320-8354[email protected]
保土谷区保土谷区役所本馆2楼28号045-334-6254[email protected]
绿区绿区政府3楼34号045-930-2274[email protected]
南区南区政府3楼31号045-341-1163[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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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主税部固定资产税课房屋担当

电话:045-671-2260

电话:045-671-2260

传真:045-641-2775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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