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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森林的所有者申报制度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4月25日
根据2011年4月的森林法的修改,2012年4月以后,成为横滨市内森林土地所有者的人,有义务向横滨市长申报。
申报对象
不论个人或法人,通过买卖或继承等新取得森林法规定的“地域森林计划对象民有林※”指定的土地的人,无论面积如何都必须进行申报。但是,根据国土利用计划法提出土地交易申报的人不在对象内。
※地域森林计划对象民有林:
可以在绿色环境局公园绿地管理课窗口确认图纸。
另外,可以在神奈川县的地图信息网站“e-假名地图”(外部网站)上确认。(“环境”信息内的“地域森林计划对象民有林位置图”)
详情请咨询绿色环境局公园绿地事业课。
申报期间窗口
请在成为土地所有者之日起90天内,向拥有土地的市町村窗口申报。
横滨市的窗口是绿色环境局公园绿地事业科。(横滨市中区本町6-50-10横滨市役所27楼)
电话号码:045-671-3534
传真:045-224-6627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受理时间除周六、节假日及年末年初(12月29日至1月3日)外,8点45分至17点00分
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申报
您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申报。
申报书请使用指定的格式(从下面下载),附加材料请用PDF文件等附上。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主题(subject)【森林法】森林所有者申报
※ 由于横滨市的邮件服务器的限制,超过5MB的电子邮件无法送达。
(发送通知错误的自动邮件。)
如果要发送容量大的文件的话,请事先商量。
申报事项
申报书(样式)下载(外部网站)【林野厅的页面】
1.记载事项
- 申报者
- 前所有者的住址姓名
- 成为所有者的年月日
- 土地的所在地和面积
- 土地的用途
※ 申报处(申报书左上角的“市町村长殿”部分)请作为“横滨市长”。
2.附加材料
- 登记事项证明书(可复印)
或者可以证明取得土地买卖合同等权利的文件的副本 - 表示土地位置的图纸
相关事项链接
- 神奈川地区森林计划(外部网站)(神奈川县环境农政局森林再生课)【神奈川县厅的页面】
- 横滨市森林整备计划(绿色环境局战略企划课)
- 国土利用计划法的手续(都市整备局企划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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