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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协定相关样式集

最后更新日期2023年3月28日

建筑协定缔结时需要的样式

建筑协定的认可等需要的法令的样式。缔结建筑协定的时候除了这些以外还需要相关文件。详情请咨询都市整备局或区政府。

对建筑协议的运营有帮助的样式

■运营委员长等变更后请告知

如果建筑协定运营委员会的委员长和建筑协定的分发负责人变更了,请通知都市整备局或区政府。这个时候,麻烦您用下面的格式用文件通知。如果没有报告的话,比起协定,其他重要的联络会停滞不前。另外,在进行地域建设小组登记的情况下,请同时提交地域建设小组登记变更申报书和联系方式等申报书。提交不仅可以带到窗口,也可以邮寄。

■邻接地加入时的样式

在建筑协定认可时,住在指定的建筑协定邻接地的人希望加入建筑协定时,请准备以下建筑协定加入申请书和必要材料,并提交给都市整备局或区政府。
关于必要材料和手续,请参考建筑协定运营委员会的指南第6章《关于建筑协定区域邻接地》。

■事前申报等方便的样式

在运营建筑协定的基础上,确认土地所有者等的变更、建筑物的新建、扩建等行为是非常重要的。请根据需要在各建筑协定运营委员会内使用以下样式。
另外,在建筑协定中没有决定办理这些申报手续的情况下,建议各建筑协定运营委员会和建筑协定地区的各位协商,通过建筑协定运营委员会细则等来决定手续。(关于细则等的制作,请参考建筑协定运营委员会的指南的第2章“运营委员会的作用(协定认可后的初期阶段)”。)

※向变更土地所有者等的人以及进行建筑物的新建、扩建等的人
根据建筑协定运营委员会的不同,也有已经规定了独自的样式要求申报的情况,所以申报的时候,请事先向各建筑协定运营委员会确认。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的决定、变更等方式

除了建筑协定区域之外,在建筑协定区域邻接地等进行建筑计划等时,在申请建筑确认之前,关于计划内容要求事前协商的运营委员会,关于事前协议要求地区的区域取得,请事先与都市整备局或区政府协商后,使用以下格式提交。
关于详细地区的设定和手续,请参考建筑协定运营委员会的指南第7章《关于事前协议要求地区》。

关于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地区城市建设部地域城市建设课

电话:045-671-2667

电话:045-671-2667

传真:045-663-8641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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