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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木基地噪音对策协议会规章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2月19日
- (名称)
- 第1条本会是厚木基地噪音对策协议会(以下简称“协商会”。)称。
- (目的)
- 第2条关于厚木基地夜间连续起降训练等引起的飞机噪音问题,厚木基地周边的行政及议会相关人员以密切相互联系、协调,为解决噪音问题推进有效的运动为目的。
- (事业)
- 第3条本协议会为了达成前一条的目的,进行以下的事业。
(1) 对国家、国会、美军等的请求活动
(2) 关于噪音问题的信息交换
(3) 代替训练设施的早期实现等飞机噪音对策的协议
(4) 实现其他目的所需的事项
- 组织
- 第4条本协议会由以下各号所示人员组织。
(1) 神奈川县知事(以下简称“知事”。)神奈川县议会议长及神奈川县议会议员(若干名)
(2) 横滨市、相模原市、藤泽市、茅崎市、大和市、海老名市、座间市、绫濑市以及町田市的市长以及市议会会长
- (会长)
- 第5条在协商会上设会长,会长由知事来担任。
2会长掌管该协议会的会务,代表该会。 - (顾问)
- 第6条在协商会上设顾问。
2顾问由会长从神奈川县第12区到第16区有活动基础的众议院议员以及神奈川县选出的参议院议员中委托。
3顾问可以出席会议,陈述意见。 - 会议
- 第7条会议由会长召集,会长成为会议的议长。
2会长有事故的时候,会长指定的是议长。
根据需要召开3次会议。 - (干事会)
- 第8条在协商会上设干事会。
2干事会处理预算、决算等协议会运营相关事项。
3干事包括县及市的部长(掌管涉外相关事务的室长时,包括该室长。以下相同。),干事长为县的部长。
4干事会根据需要召开。 - (事务局)
- 第9条事务局位于神奈川县政策局基地对策部基地对策课内。
- (经费)
- 第10条协议会的经费由县及相关市的负担金来支付。
- (补则)
- 第11条除本规约规定外,必要事项由会长另行规定。
- 附则
- 本条款自1988年8月16日起施行。(以下略)
最近修改: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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