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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因为丢失了国民健康保险的资格确认书等,所以想办理再交付手续。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1月15日
A
请在您居住区的区政府保险养老金课保险股申请再交付。
代理人申请时,请携带委托书(※)、受托人(代理人)的本人确认文件以及可以确认委托人本人的文件(也可以复印)。住民票是一起来的人,即使没有委任状也视为有委托,接受手续。
另外,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办理。
关于邮寄国民健康保险的手续
※委托书的必要记载事项
委托人(户主或被保险人)及受托人的姓名、地址、委任事项、委任日
另外,因被盗等原因丢失了资格确认书等的情况下,请向警察报告。
申请处
申报时需要的东西
・申报者的本人确认文件(MyNumber卡、驾照、护照等)
相关网站
关于保险证(被保险人证)和资格确认书等
咨询处(区役所保险养老金课)
关于本页的咨询
健康福利局保险养老金课(不能回答个别的商谈。请联系上述“咨询处”。)
电话:045-671-2422
电话:045-671-2422
传真:045-664-0403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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