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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70岁了,医疗费自己负担的比例有变更吗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1月15日
70岁生日所属月的下一个月(但是1日出生的人是那个月)开始,要自己负担2成或3成来接受检查。
70岁生日的月下旬(1日出生的人是生日的前一个月下旬),根据是否登记使用Myna保险证,邮寄记载了一部分负担比例的“资格信息的通知”或者“资格确认书”。
※办理Myna保险证使用登记的人
发给“资格信息的通知”。持有Myna保险证的人,请简便确认登记的保险信息(姓名、出生年月日、被保险者号码、一部分负担比例等)。
※未登记使用Myna保险证的人
发给记载了一部分负担比例的“资格确认书”。通过向医疗机构等出示,可以根据记载的负担比例接受保险诊疗。
注)负担3成的条件如下(不符合的情况下为2成)。
加入同户国民健康保险的70岁以上的人。(以下简称“高龄者”)中,该年度(4月至7月为上一年度)的居民税课税标准(各种扣除后的所得)在145万日元以上的人一个人也要承担3成。
但是,根据课税标准的判定负担了3成的家庭,老年人上一年(1月到7月是上一年)的收入金额合计在满足以下条件时,也会变更为2成负担。
※该制度本来是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而变更的,但是在横滨市,如果能确认被认为是对象的人的适用条件的话,原则上没有申请就变更为2成负担。
・家庭内的老年人只有1人时,不到383万日元
・家庭内有2名以上的老年人时,不到520万日元
此外,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时,将变更为2成负担。
1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的70岁以上的家庭中只有一个人。
2从国民健康保险转移到同户的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的人(仅限于从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转移之日起继续属于同户的人。)有。
31和2的对象全体人员的收入合计不到520万日元。
有关制度的详细信息,请参阅相关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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