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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特别征收税额通知书的领取方法可以变更吗?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1月6日

税金,面向经营者的信息
A

年度最初决定的领取方法,原则上不能在年度中途变更。如果想变更当初提交时选择的领取方法,请在eLTCAX上再次提交工资支付报告书,以便在3月末之前送到,可以变更。
(※1)在横滨市,年度中途的领取方法的变更只能对应变更为“电子→书面”
(※2)在横滨市,关于10日之前收到的变更申请,将从月末的通知中反映变更内容(11日以后收到的情况下,原则上从下个月末开始反映。)。
(※3)在横滨市,3月下旬之前直接向横滨市提交了eLTCAX工资支付报告书的情况下,根据当时的选择可以选择“电子”领取。
(※4)在横滨市,税额通知书的电子发送只对应最新年度。关于过去年度的税额通知书,会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大家(也不发送副本的电子数据。)。
下载申报书等

关于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法人征税课(横滨市特别征收中心)

电话:045-671-4471

电话:045-671-4471

传真:045-210-0480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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