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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看护综合疗养费制度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1月20日

以医疗保险上的家庭为单位,医疗保险的负担和介护保险的负担都发生了,1年的合计(计算期间是每年8月1日~次年7月末)超过基准额的情况下,可以退还超过的部分。
因为会给能掌握支付对象的人发送申请书,所以请向居住区的区政府保险养老金课保险股申请。每年3月到7月之间都会依次发送。 高额看护合并疗养费需要在相应的年度申请。
另外,计算期间中途从县外迁入等,也有无法掌握支付对象的情况,如果自己负担额超过了基准额,请先向转入前的市町村的医疗保险担当窗口及介护保险担当窗口询问“自己负担额证明书”的发行请多关照。(从收到申请通知的第二天起过了2年,原则上会到期,无法支付。)

神奈川县后期高龄者医疗广域联合主页(高额看护合算疗养费)(外部网站)

关于基准额

高额看护合并基准额
所得区分护理合并计算基准额(每年8月~次年7月)
现役普通收入者3212万日元
现役普通收入者2141万日元
现役普通收入者167万日元
一般256万日元
一般1
低收入者231万日元
低收入者119万日元

※关于所得分类的详细内容,请看下面的页面。
去医疗机构的时候

关于申请手续

区役所保险养老金课保险股受理申请。

申请所需要的东西

・医疗保险证(后期高龄者医疗被保险者证)或资格确认书
・护理保险证
・(指定被保险人以外的汇款账户时)被保险人的印章(使用朱肉的)
 ※被保险人去世的情况下,继承人的印章
・存款存折(指定为汇款账户的)
・(选定了成年监护人等的情况)登记事项证明书
・(发生保险变更等情况)自己负担额证明书

关于本页的咨询

健康福利局生活福利部医疗援助课

电话:045-671-2409

电话:045-671-2409

传真:045-664-0403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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