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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的饮食疗养费、生活疗养费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3月25日

住院的时候,有饭费等的负担(伙食费是以1餐为单位,1天3次)。负担金额根据医院和病床的种类,是下表的费用。另外,饮食疗养标准负担额及生活疗养标准负担额不算高额疗养费。
符合低收入者1或低收入者2的人,在住院时无法出示证明所得分类的证件(记载了“限度额适用·标准负担额减额认定证(减额认定证)”或所得分类的资格确认书),支付一般所得分类的费用时,通过申请可以退款。
※持有Myna保险证的人能够确认在线资格的人,即使不能出示证明收入分类的东西,也要根据自己的收入分类来支付。
手续的详情请咨询您所在地区的区政府保险养老金课保险股

神奈川县后期高龄者医疗广域联合主页(住院时饮食疗养费、生活疗养费)(外部网站)

关于限额适用认定,请参见以下页面。
去医疗机构的时候

一般病房

饮食疗养标准负担额由被保险人承担。

饮食疗养标准负担额(2025年4月1日-)
所得区分每餐的负担金额
现役普通收入者1~3及一般1・2510日元
不属于低收入者1・2的指定难病患者300日元
低收入者2(到90日为止的住院(注1))240日元
低收入者2(过去12个月内住院91天以上(注1)(注2))190日元
低收入者1110日元

(注1)包括该月在内的过去12个月内,是接受“低收入者2”判定期间的住院天数。
(注2)新成为被保险人的人,之前加入的医疗保险加入期间也是对象。

疗养病床(主要是治疗慢性期疾病的病床)

伙食费和居住费(生活疗养标准负担额)由被保险人承担。

生活疗养标准负担额(2025年4月1日-)
所得区分医疗的必要性低的人医疗的必要性高的人指定难病患者
 每餐的伙食费每天的居住费每餐的伙食费每天的居住费每餐的伙食费每天的居住费
现役普通收入者1~3510日元[470日元(注3)]370日元510日元[470日元(注3)]370日元300日元0日元
一般1・2
低收入者2(到90日为止的住院(注1))240日元240日元240日元
低收入者2(过去12个月内住院91天以上(注1)(注2))190日元190日元
低收入者1140日元110日元110日元
低收入者1老年福利养老金领取者110日元0日元0日元
低收入者1境界层符合者

(注1)包括该月在内的过去12个月内,是接受“低收入者2”判定期间的住院天数。
(注2)75岁的人或因转入等而成为新被保险人的人,之前加入的医疗保险加入期间也是对象。
(注3)在计算住院时生活疗养费(2)的医院住院的情况。(请向医疗机构确认是否已计算)
    

申请所需要的东西

・保险证(后期高龄者医疗被保险者证)或资格确认书
・(指定被保险人以外的汇款账户时)被保险人的印章(使用朱肉的)
 ※被保险人去世的情况下,继承人的印章
・存款存折(指定为汇款账户的)
・(选定了成年监护人等的情况)登记事项证明书等的复印件
・住院时的收据

关于本页的咨询

健康福利局生活福利部医疗援助课

电话:045-671-2409

电话:045-671-2409

传真:045-664-0403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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