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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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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窗口申请受理证明书
是在受理证明书窗口申请的取得手续。受理证明书是证明受理了结婚、出生、离婚等户籍的申请的证明书。可以在申报的区政府户籍课取得。
能够请求的人
可以申请该报告书的申报人。
申报人是在户籍的报告书的申报人栏签名盖章的人。
其他人根据申报人的委托请求时,需要申报人本人的委任状(代理权限确认文件)。
※也可以申请邮寄。
需要的东西
1. 户籍证明等账单
- 在窗口准备着。
- 也可以事先从横滨市电子申请·申报服务的页面(外部网站)下载。
2. 到窗口来的人的本人确认文件
- 驾驶执照
- 护照(护照)
- MyNumber卡(个人号码卡)或带照片的居民基本底帐卡
- 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
温馨小语提示
- 没有上述文件的情况下,通过多份健康保险证、养老金手册或基础号码通知书等本人确认文件,或者口头等问题在窗口确认本人。
- 详细的本人确认文件一览表请参照户籍、居民调动申报时以及申请各种证明时的本人确认。
3. (代理人的情况)委任状
- 请参考样品由该报告书的申报人本人制作。
- 委托书的样本(PDF:145KB)
请求地点和时间
已申报的区政府户籍课
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45分至下午5点
第二、第四个星期六上午9点到中午
※节假日、年末年初的休厅时除外
关于第2、第4个星期六的区役所窗口开放
温馨小语提示
除了申报的区政府以外,不能申请。
手续费
1封350日元
※手续费的缴纳可以使用现金或电子货币(交通、WAON、乐天Edy、nanaco)。
根据优质纸(B4版)制作时
1封1400日元
只有结婚、离婚、过继养子、养子离婚或认领的申报。发行之前需要天数。
其他请求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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