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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4:港北新城中心南区
城市规划决定:2002年10月25日/城市规划变更:2017年7月14日
最后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计划图(地区划分)
凡例(地区划分)
计划图(地区设施的配置及规模、墙面位置的限制、建筑物用途的限制)
凡例(地区设施的配置及规模、墙面位置的限制、建筑物用途的限制)
名称 | 港北新城中心南地区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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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横滨市都筑区荏田东四丁目、茅崎中央及茅崎町 | |
面积 | 约42.1ha | |
区 域 的 整 备 ・ 开 发 及 美 保 全 的 方 针 |
地区计划的目标 | 本地区从横滨市中心市区向西北约12km,通过土地区划整理事业进行了良好的基础整备。另外,作为横滨市的副中心,是一个谋求商业、业务、文化等多种功能集成的地区。 本地区计划是
以横滨市北部作为副中心的城市中心地区的开发理念和按照“港北新城中心地区街建设协定”的功能布局以及良好的市区环境的形成或维持、保全为目标。 |
土地利用的方针 | 将地区划分为4个部分,分别根据以下方针引导土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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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设施的整备方针 | 为了整备沿着干线道路舒适的步行者空间,适当地配置人行道状空地。 | |
建筑物等的整备方针 | 分别根据以下方针,进行建筑物等的整备的同时,设置建筑物的用途的限制、墙面的位置的限制、建筑物等的形态或者设计的限制以及围墙或者栅栏的构造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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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方针 | 将象征广场定位为开放空间的枢纽,为提供充满水和绿色的多种活动场所而进行整修。同时,推进各用地内的绿化,谋求形成绿意盎然的城市环境。 |
地区整备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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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设施的配置及规模 | 人行道状空地 | 宽1.0米,延长约1,720米 | ||||
建 筑 物 等 二 关 す る 事 项 |
地区划分 | 名称 | 基干商业、业务地区 | 业务、文化地区 | 商业居住A地区 | 商业、住宅B地区 |
面积 | 约9.4ha | 约7.9ha | 约13.5ha | 约11.3ha | ||
建筑物用途的限制 | 下列各号所示的建筑物不得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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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或2楼用于居住的物品(不包括1楼或2楼用于居住的部分仅限于走廊或大厅类、楼梯、电梯等类似物品。)不得建造。 但是,不适用计划图所示的用地。 |
下列各号所示的建筑物不得建造。 但是,1号不适用计划图所示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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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位置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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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的墙壁或代替其的柱子面不得超过计划图中显示的壁面位置C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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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墙面位置C的限制的情况下,在不到该距离限度的距离内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部分符合以下任意一种的情况下,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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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等的形态或外观设计的限制 | 建筑物的屋顶和外墙的色彩以及室外广告物的色彩、大小和形状,与地区的景观相协调。 | |||||
篱笆或栅栏的构造限制 | 篱笆或栅栏的构造有绿篱、栅栏等类似的开放性。但是,栅栏的基础、门柱、门窗等除外。 |
※ 根据建筑基准法的修改(2018年4月1日实施),《建筑物等用途的限制》中记载的建筑基准法实施令第130条之9的3被修改为建筑基准法实施令第130条之9的5。
港北新城中心南地区计划区域被指定为港北新城地区的街道建设协议地区。详情请参阅下一页。
港北新城地区街道建设协议方针
另外,当地居民自主制定的规则“城市中心地区街建设协议”也同时规定了。详情请参阅下一页。
城市中心地区街道建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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