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日期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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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的流动
①企划、调整
关于有计划地需要整备的地区,明确应有的街道的样子,制定基本构想,讨论那个实现方案。
②城市规划
地方公共团体、国土交通大臣及城市再生机构实施的情况下,作为都市计划事业,规定在实施区域(土地区划整理事业的都市计划决定的区域)内进行。
接受国库补助金等实施的个人、土地区划整理组合以及区划整理公司实施的情况下,也需要决定城市计划。
③事业计划
制定实施地区、设计概要、实施期间、资金计划等土地区划整理事业的基本方针。
④换地设计
根据事业计划规定的公共设施重新配置住宅用地,决定代替从前的住宅用地的“换地”的位置、地积、形状的工作。
⑤临时换地指定
通知将来成为换地的宅地(临时换地)的位置、地积以及临时换地指定的效力发生之日。从这个生效之日起,从前的地方就不能使用了。
⑥搬迁、工程
转移对事业造成障碍的建筑物等,进行公共设施的建筑工程和宅地整备工程。
⑦换地处理
确定与换地相关的权利及清算金的金额,通知所有的权利人的同时,施行者统一进行土地、建筑物的登记。
⑧清算
为了纠正权利人之间产生的不平衡,通过施行者在权利人之间征收、交付清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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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整备局市区整备部市区整备调整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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