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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流程
最后更新日期2018年8月9日
会议流程
除了审议最初预算的第一次例会以外,通常的例会流程如下图所示。
本会议
1作为开幕原则,需要半数以上的议员出席,根据议长的开幕宣告,市会的活动开始。
2个议案在开幕日提出议案。把议案作为议题称为上议程。
3议案说明提案者对提出议案的内容和提案理由进行说明。
4关于质疑议案,议员提出疑问(质疑),提案者回答(答辩)。
5为了详细审查委员会委托议案等,将交给相关的常任委员会等。
6一般提问议员就市政整体的政策等进行提问,市长等进行回答。
↓
委员会
各常任委员会将对本会议所托付的议案和申请等,从执行机关详细说明,进行质疑等专业且详细的审查,决定作为委员会应该赞成还是应该反对。
↓
本会议
1委员会报告委员会结束后再次召开本会议,并报告各委员会的审查结果。
2关于讨论议案等的赞成和反对的意见被叙述。
3决议讨论结束后,在提出所有意见的地方,对议案、请愿等进行赞成还是反对的表决。
4由于闭会议长的闭会宣告,市会的活动结束。
其他会议
市会除了本会议和各委员会以外,还有必要时召开的会议。其中之一就是全体协商会。
全体协商会是为了讨论市政上的重要问题而全体议员聚集在一起召开的会议。不进行议案等的审议和审查,接受市长等执行机关的说明,陈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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