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横滨市首页
  2. 商务
  3. 不同领域的菜单
  4. 建筑、城市规划
  5. 建筑相关手续、法令、许可
  6. 基于建筑基准法的许可、认定、指定等
  7. 第一种、第二种低层居住专用地区的高度认定(建筑基准法第55条第2项及高度地区)

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第一种、第二种低层居住专用地区的高度认定(建筑基准法第55条第2项及高度地区)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月18日

制度概要

 第一种、第二种(150%除外)低层居住专用地区(最高限第一种高度地区)是为了保护与低层住宅相关的良好居住环境而规定的地区,建筑物的高度限制在10米,但建筑基准法第55条第2项以及高度地区告示的规定,仅在周围低层住宅区认定良好居住环境的情况下,有可能被认定为市长的限额。

认定标准

手续流程

格式下载

各文件的提交、领取方法

虽然以窗口的对应为基础,但是一部分资料也可以通过邮寄来处理。
如果希望邮寄的话,请看“邮寄各文件时(PDF:529KB)”。

要打开PDF格式的文件,可能需要另外的PDF阅读器。
没有的人可以从Adobe公司免费下载。
Get Adobe Acrobat Reader DC前往Adobe Acrobat Reader DC的下载

关于本页的咨询

建筑局建筑指导部市区建筑课

电话:045-671-4525

电话:045-671-4525

传真:045-681-2438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回到上一页

页面ID:907-734-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