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道路内的建筑限制许可(建筑基准法第44条)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1月21日

通知

对建筑审查会包括同意标准进行了部分修改。(2024年4月1日)
新旧对照表(PDF:278KB)

制度概要

  • 根据建筑基准法第44条,道路内不能建筑、建造建筑物(不包括设置在地基下面的建筑物)和拥壁,但公共厕所、巡查派出所等公益上必要的建筑物在通行上没有障碍的建筑物(法44条1项2号)、公共走廊及其他政令规定的建筑物在安全上,在防火上及卫生上有可能受到其他建筑物的便利。
  • 符合建筑审查会综合同意基准的情况下,可以省略对建筑审查会的附议,并向建筑审查会提交事后报告。

许可标准(建筑审查会包括同意标准:2024年4月1日修改)

手续流程

格式下载

各文件的提交、领取方法

虽然以窗口的对应为基础,但是一部分资料也可以通过邮寄来处理。
如果希望邮寄的话,请看“邮寄各文件时(PDF:529KB)”。

要打开PDF格式的文件,可能需要另外的PDF阅读器。
没有的人可以从Adobe公司免费下载。
Get Adobe Acrobat Reader DC前往Adobe Acrobat Reader DC的下载

关于本页的咨询

建筑局建筑指导部市区建筑课

电话:045-671-4525

电话:045-671-4525

传真:045-681-2438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回到上一页

页面ID:676-375-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