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3月31日
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关于介护保险被保险者证等再交付的在线手续
1对象者
丢失、破损介护保险被保险者证等,手头没有的人。
※作为再交付对象的证书等
(1) 介护保险被保险人证
(2) 领取资格证书
(3) 介护保险负担限额认定证
(4) 利用者负担减免认定证
(5) 特定负担限额认定证
(6) 旧措施入所者利用者负担额减免认定证
(7) 介护保险负担比例证
(8) 自己负担补助证(在萨・GH・设施居住费)
2能够申请电子的人
对象本人(可以用自己的MyNumber卡办理手续的人)
※ 被保险人以外的人进行申请时,请准备委任状、登记事项证明书等必要材料,并通过发行介护保险被保险者证的区政府窗口或邮寄申请。
3手续需要的东西
(1)本人的MyNumber卡(带电子证书)
(2)用于签名的电子证书密码※(6个字符到16个字符的英文数字)
※利用者自己在市区町村的窗口领取MyNumber卡时设定的半角的6个字到16个字母数字混合在一起。
(3)支持电脑、MyNumber卡读取的IC卡读卡器或智能手机
(4)Mynaport应用程序(有PC及IC卡阅读器时不需要)
(5)介护保险被保险人证的图像(因丢失或未到而申请再次交付时不需要附加。)
4手续方法
使用智能手机或PC、平板电脑,政府运营的在线服务“Mynaport”提供的服务“贴切服务”将进行本手续。
请按照输入格式输入必要事项,附上必要材料的图像数据,最后进行电子签名。
用智能手机进行电子签名的话,需要安装Mynaport应用程序。
【参考】数字厅的Mynaport应用页面(外部网站)
5迈向Mynaport的正式程序
点击下面的横幅,从Mynaport网站(外部网站)登录开始申请。
申请时请事先确认“3手续需要的东西”。
关于本页的咨询
电话:关于咨询处的电话号码,可以从上面确认。请向发行介护保险被保险者证的区政府保险养老金课咨询。
电话:关于咨询处的电话号码,可以从上面确认。请向发行介护保险被保险者证的区政府保险养老金课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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