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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经营者的信息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4月7日
目录
关于食品表示法
2015年4月1日,食品卫生法、JAS法(旧:农林物资的规格化及品质表示的适当化相关法律)以及健康增进法的食品表示相关规定一元化的《食品表示法》开始实施。
食品表示法的内容大致分为“卫生事项(食品卫生法由来)”、“品质事项(JAS法由来)”、“保健事项(健康增进法由来)”三大类。
关于食品表示基准
销售加工食品、生鲜食品、添加剂时,按照食品表示基准(外部网站)(消费者厅网页)进行标注。
食品表示标准的构成如下:请确认相应的条文。
条文有与内容相关的25个另表和4种样式。
此外,关于食品表示基准(外部网站)(消费者厅网页)、食品表示基准Q&A(外部网站)(消费者厅网页)也请确认。
加工食品的表示例
■基本规则■
如食品表示基准附记样式1所示,在容器包装的显眼的地方标注。
- 食品表示基准附记样式1
文字的大小为8分以上。(显示面积大约在150cm2以下的食品,可以在5.5分以上)
①名称
显示表示其内容的一般名称。
- 乳、乳制品根据有关乳及乳制品成分规格等的命令第2条(外部网站)显示种类
- 食品表示基准另表第4(外部网站)中规定了名称的加工食品显示其名称
- 食品表示基准另表第5(外部网站)上栏所示的食品以外的食品,不能显示同表下栏所示的名称。
②原材料名称
从占原材料的重量比例高的开始,用最一般的名称来表示。
- 食品表示基准另表第4(外部网站)中规定了原材料名称的表示方法的食品按照其规定进行标注
使用复合原材料(由两种以上原材料构成的原材料)时,在复合原材料的名称后面加上括号,从占复合原材料中原材料的重量比例高的开始依次表示。
- 复合原材料的原材料有3种以上时,复合原材料的原材料中重量顺序在3位以下,且复合原材料中不到5%的原材料可以表示为“其他”。
- 复合原材料产品的原材料中重量比例小于5%,或者从复合原材料的名称中明确原材料的情况下,可以省略复合原材料的原材料表示。
③添加剂
除加工助剂、润滑油外,从重量比例较高的添加剂开始依次显示。
设置添加剂的事项栏来表示,或者在原材料名栏中明确区分原材料名来表示。
i)与原材料名称的事项栏分开设置添加剂的事项栏来显示的方法
ii)用记号区分显示原材料和添加剂的方法
iii)将原材料和添加剂分开显示的方法
iv)在原材料名称的事项栏中,在另一栏中显示原材料和添加剂的方法
食品表示基准另表第6所示用途中使用的添加剂,其用途名称也一并记载。
- 食品表示基准另表第6
④过敏原
在明确引起过敏症状的食品中,特别是含有病例数和严重程度高的8个品种(特定原材料)的食品,有义务标注过敏原。另外,推荐以特定原材料为基准的20个品种的表示。
种类 | 品种 |
---|---|
特定原材料 义务表示(8个品种) |
虾、蟹、小麦、荞麦面、鸡蛋、乳、花生、胡桃 |
以特定原材料为准的材料 |
杏仁、鲍鱼、乌贼、多少钱、橙子、腰果、猕猴桃、牛肉、芝麻、鲑鱼、青花鱼、大豆、鸡肉、香蕉、猪肉、澳门坚果、桃子、红薯、苹果、明胶 |
个别显示
原则上,在包含特定原材料等的原材料或添加物各自之后,加上括号表示包含特定原材料等的意思。
- 原材料的话表示“含~”,添加剂的话表示“~由来”
- 连续显示2种以上特定原材料等时,用“・”列举显示
- 特定原材料中关于“乳”,原材料名的情况下表示“含有乳成分”,添加剂的情况下表示“乳由来”。
个别显示的显示示例
花生、酱油(含大豆、小麦)、芥末蛋黄酱(含鸡蛋)、芝麻....../谷氨酸
批量显示
在难以通过个别标识的情况下,将食品中包含的所有特定原材料等在原材料名称的最后表示为“(一部分包含~)”。
※不能同时使用个别显示和批量显示。
批量显示的显示示例
花生、酱油、芥末蛋黄酱、芝麻....../谷氨酸、(部分含花生、大豆、小麦、鸡蛋、芝麻)
⑤有关转基因食品的事项
关于“大豆、玉米、马蹄、菜籽、棉籽、阿尔法尔法、天菜、木瓜、芥末”这9个品种及其加工食品,以转基因农产品为主要原材料时,要表示其意思。
转基因的意思
在生产、流通、加工的阶段,转基因食品没有被分类。
⑥原料原产地名
对于除去进口商品的加工食品原材料中重量比例最高的原材料(对象原材料),表示原料原产地。
对象原材料是生鲜食品的情况
产地表示为“国产”(都道府县名及其他一般知名的地名也可以)、“加拿大产”(仅限国名)等
对象原材料是加工食品的情况
制造地表示为“国内制造”(都道府县名及其他一般知名的地名+制造也可以)、“加拿大制造”等
如果发现了作为原材料使用最多原料的生鲜食品的产地,可以显示其原产地。
【例】小麦粉(北海道产)
显示的布局通过以下方式显示
原材料名称栏的对象原材料之后加上括号表示
另外设置原料原产地名栏来表示
在批量显示的框内注明显示位置,并在框外显示
有多个对象原材料的产地时,按以下方式显示
按国家重量顺序显示
从各国重量比例较高的开始按顺序将国名用“、”来表示,第3国以后也可以省略为“其他”
在各国重量顺序显示困难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以下显示方法
食品表示基准另表第15(外部网站)的1~5规定的加工食品(22食品群和个别5个品种),和以前一样占原材料的重量比例在50%以上的是国产产品的话是国产的,进口商品的话是原产国名。
⑦内容量
写明单位,显示内容重量、内容体积或内容数量。
关于“关于特定商品销售的计量的政令第5条”中规定的特定商品,根据计量法的规定进行表示。
※特定商品的详细内容,请看管辖计量法的经济产业省网站(外部网站)。
在固体物中加入填充液,密封在罐或瓶中的,代替内容量显示固体量及内容总量。
※固体量管理困难的情况除外。
⑧消费期限、保质期
品质急速劣化的食品按年月日的顺序表示“消费期限”,其他食品按年月日的顺序表示“保质期”。
- 从制造或加工之日到保质期的期间超过3个月时,可以按年月顺序显示保质期。
⑨保存方法
考虑食品的特性,表示在流通、家庭等中可能的保存方法。
【显示示例】“保存温度在10°C以下”“避免阳光直射,常温保存”
食品卫生法第13条第1项有规定的情况下,遵循。
⑩原产国名
进口的加工食品上表示该食品加工后的原产国名。
进口商品是指以下所示的商品。
- 产品进口(容器包装后,以原样的形式销售给消费者)的产品
- 在散装状态下进口的产品,在国内分成小块,容器包装的产品
- 将进口产品的产品在国内拼凑而成的产品
- 另外,对于进口的产品,国内没有“对商品内容造成实质性变更的行为”的产品
⑪食品相关经营者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显示对显示内容负责的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 食品相关经营者是产品的制造商表示“制造商”,加工业者则表示“加工者”,进口商则表示“进口者”,销售业者则表示“销售者”的事项名称。
⑫制造所等所在地及制造商等的姓名或名称
表示制造商或加工者(进口商品的话是进口商)的姓名或名称和该食品的制造所或加工所的所在地(进口商品的话是进口商的营业所所在地)。
- 食品相关经营者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制造所等所在地及制造商等的姓名或名称相同时,通过附加“制造商”、“加工者”或“进口者”的事项名来显示该经营者名称,视为显示了11和12两种。
食品相关经营者为销售者,制造商不同时
食品相关经营者(制造商)的所在地与实际制造的场所不同时
在2个以上的制造厂制造同一产品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制造所固有记号,代替制造所等所在地及制造商等的姓名或名称的表示。
- 使用制造所固有记号时,需要向消费者厅长官申报(外部网站)
- 原则上,在制造商或销售者的地址、姓名或名称之后,继续冠以“+”进行记载(※如果写明显示位置,也可以在框外显示)
显示制造厂特定符号时,显示以下事项
- 被要求提供制造所所在地或制造商的姓名或名称信息时,回答者的联系方式
- 显示制造所固有记号所表示的制造所的所在地以及制造商的姓名或名称的网站地址(包括二维码及其他替代方案)
- 制造该产品的所有制造厂的所在地或者制造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制造厂固有记号
⑬营养成分表示
营养成分的量及热量在容器包装的显眼的地方按照食品表示基准附记样式2或附记样式3,表示100g、100ml、1包装等食品单位的量。关于样式中的营养成分和热量,不能改变顺序。
- 食品表示基准附记样式2
- 食品表示基准附记样式3
显示通过合理的推定得到的值时,与营养成分表示接近,“这个显示值是基准。”或者记载为“推定值”,保管显示值的根据资料。
以下情况可以省略营养成分表示
- 容器包装可显示面积大约在30平方厘米以下的
- 酒类
- 作为营养供给源的贡献程度小的东西(茶叶和香料等)
- 在极短的时间内原材料变更的东西(每日更换便当等)
- 在消费税法第9条第1项中免除缴纳消费税义务的经营者销售的东西(暂时包括中小企业基本法第2条第5项规定的小规模企业销售的东西。)
生鲜食品的表示例
农产品
水产
畜产品
关于食品表示法的宣传册等
食品表示流行(生鲜食品专用)的下载
为了推进食品标识的合理化,制作了面向经营者们的食品标识POP(生鲜食品专用)。请一定要好好利用。
食品表示POP(青果)
填写示例
食品表示流行(鱼贝类)
填写示例
最近的主要修改点(食品表示)
关于食品表示的最近的主要修改点,请看最近的主要修改点(食品表示)。
其他可供参考的资料等
显示整体
卫生事项
质量事项
保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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