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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4月7日

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最近的主要修改点(食品表示)

各位经营者,请确认修改内容并更换计划性的食品标识。

食品表示法

・食品等的召回信息申报义务化

概要  

2018年6月食品卫生法及食品表示法被修改,食品等相关的经营者在进行食品等的自主回收(召回)时,有义务向行政申报召回信息。
【成为申报对象的案件】
关于过敏原、保质期、保存方法等安全性的标识缺失、错误
(例)

  • 尽管使用了小麦粉,但缺乏小麦过敏原标识的食品
  • 关于消费期限,表示了比本来应该表示的期限长的期限的食品
  • 尽管使用了沥青,但缺乏表示“含有L-苯胺化合物”的食品

【申报方法】
利用食品卫生申请等系统(外部网站)(厚生劳动省)的食品等自主回收信息管理功能进行申报。详情请确认消费者厅的网页(外部网站)

施行日

2021年6月1日


食品表示基准

・营养强化目的添加剂的显示义务化
概要   

在一般加工食品的横断义务表示中的添加剂的免除规定中,为了强化营养而使用的东西被删除

【添加剂的免除规定】
改正前

修改后

①为了增强营养而使用的东西
②加工助剂
③凯利奥巴

①加工助剂
②凯利奥巴


详细内容请看到目前为止的食品表示基准的修改概要(消费者厅)(外部网站),新旧对照表(外部网站)

施行日2025年3月28日

经过措施
期间

【加工食品(业务用加工食品除外)】
2030年3月31日之前制造、加工、进口的产品
【业务用加工食品・生鲜食品】
2030年3月31日之前销售的商品

・营养素等表示基准值等的修改

概要

营养素等表示基准值和营养强调表示的基准值等被修改了。

【营养素等表示基准值等的修改】
修改的地方

修改内容

食品表示基准另表第9
“营养成分及热量的显示单位、测定法、容许差的范围及可显示为零时的含量”

・关于食物纤维,允许差的范围被重新审视。另外,追加了可以表示0的量的规定。
・在潘特汀酸、维生素B6、维生素B12的测定及计算方法中追加了高速液体色度图法。

食品表示基准另表第10
“营养素等表示标准值”

根据2024年10月公布的《日本人的饮食摄取基准(2025年版)》,修改了营养素等表示基准值。

食品表示基准另表第12
“表示可以补充营养成分的标准值”

根据营养素等表示基准值以及日本人的饮食摄取基准等决定基准值的营养强调表示的基准值被修改了。

详细内容请看到目前为止的食品表示基准的修改概要(消费者厅)(外部网站),新旧对照表(外部网站)

施行日2025年3月28日

经过措施
期间

仅食品表示基准另表第10、12(没有食品表示基准另表第9)
【加工食品(业务用加工食品除外)】
2028年3月31日之前制造、加工和进口的产品
【业务用加工食品・生鲜食品】
2028年3月31日之前销售的商品

・修改每个个别品种的显示规则
概要  

修改食品的定义、个别显示规则等。
(修改对象)
食品表示基准另表第3“食品的定义”、另表第4“个别的表示规则”、另表第5“名称的限制”、另表第19“追加的表示事项”、另表第20“表示的样式”、另表第22“禁止显示事项”
下面的表是关于有个别义务表示的品种总结了修改情况。
具体的修改内容请确认新旧对照表(外部网站)
   修改:● 删除:×无修改:○ 无标准:—

每个个别品种的显示规则的修改列表


施行日

2025年3月28日
另外,部分修改规定※将于2026年4月1日施行。
※食品表示基准另表第三烹饪冷冻食品项的修改规定以及另表第四、另表第十九、另表第二十以及另表第二十二烹饪冷冻食品(冷冻油炸类、冷冻食品、冷冻饺子、冷冻春卷、冷冻汉堡牛排、冷冻肉饼、冷冻鱼汉堡肉饼、冷冻鱼肉饼只限于球、冷等米饭类及冷冻面类。)项的修改规定,从12日开始实施。

经过措施期间

【加工食品(业务用加工食品除外)】
2030年3月31日之前制造、加工、进口的产品
【业务用加工食品】
2030年3月31日之前销售的商品

・修改含有过敏原的食品表示制度
概要
  1. 作为“以特定原材料为准”而规定的“核桃”被规定为“特定原材料”。
  2. 在“以特定原材料为准的东西”中追加了“澳门坚果”,“松蘑”被删除了。
【修改后】

修改后的过敏对象品种

详情请参阅消费者厅的网页(外部网站)

施行日
  1. 2023年3月9日(2025年3月31日,经过措施期间结束。)
  2. 2024年3月28日
宣传册等

核桃过敏表示义务化(PDF:1448KB)

传单核桃过敏表示义务化



・新加工食品的原料原产地表示制度的开始
概要

2017年9月食品表示基准被修改,原则上,所有加工食品的重量比例前1位的原材料的原产地表示被义务化了。
【对象原材料为生鲜食品的情况】

对象原材料为生鲜食品时的原料原产地表示例

产地表示为“国产”(也可以是都道府县名及其他一般知名的地名)、“加拿大产”(仅限国名)等。
【对象原材料为加工食品的情况】

对象原材料为加工食品时的原料原产地表示


制造地显示为“国内制造”(也可以是都道府县名及其他一般知名的“地名+制造”)、“加拿大制造”等。
如果判明了作为原材料使用的最多原料的生鲜食品的产地,可以表示其原产地。
(例)小麦粉(小麦(北海道产)
另外,追加了“制造地表示”、“或显示”、“大括表示”等新的显示方法。
详情请参阅消费者厅的网页(外部网站)

施行日2017年9月1日
宣传册等

所有加工食品都需要标注原料原产地(PDF:490KB)

传单所有加工食品都需要标注原料原产地



・关于转基因的任意表示制度的修改
概要

转基因表示有义务表示和任意表示,但是任意表示的表示制度如下修改了。
【旧制度】

任意显示的显示方法

【新制度】

根据使用的原材料的2种表示方法

※义务表示制度从旧制度中没有变更。

施行日2023年4月1日

其他

・修改《食品期限标识的设定指南》
概要  

2005年2月厚生劳动省及农林水产省制定的“食品期限表示设定指南”,在考虑到食品物流削减的观点和确保食品安全性的国际动向的同时,基于科学知识的观点,进行了修改。本指南被定位为“食品表示基准Q&A”的附件。
【主要内容】
・最理解该食品的经营者,考虑到特性等,科学、合理地自己决定用于设定期限的客观项目(指标)及基准。
・安全系数接近1,扣除的时间和天数最好接近0。
・另一方面,对于微生物增殖的可能性等变动较大的食品,数值需要根据其特性来设定。
・在消费者等要求的情况下,关于还能吃的期限的目标,努力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信息。
详细内容请看用于设定食品期限标识的指南(PDF:777KB)消费者厅网页(外部网站)

施行日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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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医疗局健康安全部食品卫生课

电话:045-671-3378

电话:045-671-3378

传真:045-550-3587

电子邮件地址ir-syokuhineisei@city.yokohama.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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