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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金融・证券税制结构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9月20日

Q
请告诉我有关上市股票等的转让收益和分红的税金最近的税制改革。
A

2016年1月1日以后,特定公社债券(※1)、公开征集公社债券投资信托等(以下称为“特定公社债券等”)的利息、收益分配金和出售等所得为申报分离税(20%(所得税15%(※2)、居民税5%)的对象。
因此,这些所得之间、上市股票、公开征集股票投资信托等的分红所得(仅限于选择了申报分离税的所得。)以及可以对与转让所得等的损益总计以及特定公债等转让损失金额进行结转扣除。
另外,关于上市股票等的转让损失,不能从一般股票等(非上市股票等)的转让所得等中进行损益总计以及结转扣除。
※1“特定公社债券”是指国债、地方债券、外国国债、公开募集公社债券、上市公社债券、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发行的公社债券(除同族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外)等一定的公社债券。
※2关于2013年至2037年之间产生的所得的所得税的确定申报和源泉征收时,除了记载的所得税之外,还征收复兴特别所得税(原则上所得税的2.1%)。

  • “上市股票等”是指在国内、国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等,也包括上市ETF(股票指数联动型投资信托)、上市REIT(不动产投资信托)等。
  • 关于上市股票等的转让收益,除了有预扣的“特定账户”以外产生的转让收益需要进行确定申告。

从2024年(令和5年)开始,所得税和市民税、县民税的课税方式一致,不能选择不同的课税方式。详情请确认“关于上市股票等的分红等所得及转让所得等的申报方法”
 
另外,到2023年(令和4年)为止,在个人市民税、县民税中选择不同的课税方式时,必须在个人市民税、县民税的纳税通知书送达之前,进行选择与所得税不同的课税方式的申报。详情请确认“关于上市股票等的分红等所得及转让所得等的申报方法”

Q
特定账户是什么样的?
A

投资者出售上市股票等时,证券公司等代替投资者计算其所得金额等的账户。

  • 在特定账户中选择“有预扣”的情况下,关于上述所得金额,投资者无需向税务局申报确认(由证券公司等代替办理缴纳手续)。
  • 在特定账户中选择了“无预扣”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证券公司等发送的特定账户年交易报告书,简单地进行申报。

另外,在一般账户上进行交易的情况下,需要自己计算一年的转让收益,制作计算清单后,进行确定申告。
特定账户

Q
最近经常听到的NISA是什么样的东西?
A

 非课税账户内的小额上市股票等相关的红利所得及转让所得等非课税措施。
 以在日本居住的18岁以上的人为对象,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出售非课税账户取得的上市股票等的分红及其上市股票等而产生的转让收益,是不征税的制度。根据NISA的开始时间不同,非课税期间等条件也不同。
 从2024年1月1日起,旨在彻底扩充和永久化制度的新NISA制度开始实施。
 关于NISA制度的概要等,请确认金融厅的网页。
【金融厅】新的NISA(外部网站)
【金融厅】NISA特设网站(外部网站)

咨询处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向各区政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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