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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束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的影响,对于事业收入减少的中小企业等的固定资产税等的减轻措施

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12月21日

申报的受理已经结束(申报期限:2021年2月1日)

本特例措施仅限于2021年度的固定资产税或城市计划税,适用于对象资产。

申报的受理截止到2021年2月1日。

【参考刊登】关于特例措施的概要

 为了减轻中小企业、小规模经营者的税负担,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及其防止蔓延的措施,对于事业收入减少的中小企业等所有的事业用房屋及摊销资产,根据事业收入减少比例,将2021年度的固定资产税或城市计划税的课税标准额按照2021年度的固定资产税或城市计划税的课税标准额减少比例可以采取零或二分之一的特例措施。

 另外,申报的受理已经结束。

特例介绍传单(PDF:735KB)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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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滨市财政局主税固定资产税课(房屋担当)

电话:045-671-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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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横滨市财政局主税部固定资产税课(折旧资产担当)

电话:045-67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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