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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2012年8月市税收入调

最后更新日期2019年2月21日

市税收入额调
税目调定金额(A)收入(B)定价-收入

本年度
收纳率
(B/A)

上一年度
收纳率

市民税个人部分292,424,795108,541,812183,882,98237.1%37.3%
市民税法人分31,837,71729,375,8942,461,82292.3%91.1%
固定资产税262,673,380165,521,87697,151,50463.0%62.8%
轻型汽车税1,978,4901,777,265201,22589.8%88.4%
市烟税9,456,1779,455,722455100.0%100.0%
城市计划税55,199,75034,892,12820,307,62263.2%62.5%
其他14,086,94513,711,005375,94197.3%97.9%
合计667,657,253363,275,701304,381,55254.4%54.7%

(单位:千日元,未满千日元四舍五入)
※规定额是作为纳税义务人应收入的税额决定的金额的合计,根据申报等每月变动。(与预算金额不同。)
※收入额不是缴纳日,而是在本市收入之日(公款日)统计的。
※因为各项目中未满单位四舍五入,所以有时与合计栏及扣除栏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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