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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2013年2月市税收入调

最后更新日期2019年2月21日

市税收入额调
税目调定金额(A)收入(B)定价-收入

本年度
收纳率
(B/A)

上一年度
收纳率

市民税个人部分295,308,746249,138,04646,170,70084.4%84.0%
市民税法人分55,180,72054,051,2611,129,45998.0%97.5%
固定资产税263,354,212224,123,57739,230,63585.1%84.8%
轻型汽车税1,980,1441,845,779134,36593.2%92.1%
市烟税20,525,10120,524,679422100.0%100.0%
城市计划税55,196,08347,061,4548,134,62985.3%84.9%
其他17,218,71915,546,6601,672,06090.3%90.7%
合计708,763,726612,291,45696,472,27186.4%86.0%

(单位:千日元,未满千日元四舍五入)
※规定额是作为纳税义务人应收入的税额决定的金额的合计,根据申报等每月变动。(与预算金额不同。)
※收入额不是缴纳日,而是在本市收入之日(公款日)统计的。
※因为各项目中未满单位四舍五入,所以有时与合计栏及扣除栏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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