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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2013年3月市税收入调

最后更新日期2019年2月21日

市税收入额调
税目调定金额(A)收入(B)定价-收入

本年度
收纳率
(B/A)

上一年度
收纳率

市民税个人部分295,355,402269,549,83325,805,57091.3%90.9%
市民税法人分58,969,24257,574,7921,394,45197.6%96.9%
固定资产税263,347,479258,052,2925,295,18798.0%97.8%
轻型汽车税1,981,2371,853,198128,03993.5%92.5%
市烟税22,148,86120,525,3741,623,48692.7%92.4%
城市计划税55,194,36053,925,1161,269,24497.7%97.5%
其他17,426,95217,204,561222,39298.7%98.6%
合计714,423,533678,685,16535,738,36895.0%94.8%

(单位:千日元,未满千日元四舍五入)
※规定额是作为纳税义务人应收入的税额决定的金额的合计,根据申报等每月变动。(与预算金额不同。)
※收入额不是缴纳日,而是在本市收入之日(公款日)统计的。
※因为各项目中未满单位四舍五入,所以有时与合计栏及扣除栏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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