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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2013年1月市税收入调

最后更新日期2019年2月21日

市税收入额调
税目调定金额(A)收入(B)定价-收入

本年度
收纳率
(B/A)

上一年度
收纳率

市民税个人部分294,988,650225,124,96669,863,68476.3%76.0%
市民税法人分53,304,10152,785,723518,37899.0%98.3%
固定资产税263,108,312214,268,74448,839,56781.4%81.1%
轻型汽车税1,979,9421,840,129139,81392.9%91.8%
市烟税18,871,33418,870,777557100.0%100.0%
城市计划税55,197,07944,915,51810,281,56281.4%80.9%
其他15,419,54315,273,512146,03199.1%98.7%
合计702,868,960573,079,368129,789,59181.5%81.2%

(单位:千日元,未满千日元四舍五入)
※规定额是作为纳税义务人应收入的税额决定的金额的合计,根据申报等每月变动。(与预算金额不同。)
※收入额不是缴纳日,而是在本市收入之日(公款日)统计的。
※因为各项目中未满单位四舍五入,所以有时与合计栏及扣除栏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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