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2012年度2012年11月市税收入调

最后更新日期2019年2月21日

市税收入额调
税目调定金额(A)收入(B)定价-收入

本年度
收纳率
(B/A)

上一年度
收纳率

市民税个人部分293,981,720183,047,279110,934,44162.3%62.2%
市民税法人分50,025,78138,539,62611,486,15577.0%77.4%
固定资产税262,865,094170,646,18792,218,90764.9%64.4%
轻型汽车税1,979,6371,819,784159,85291.9%90.7%
市烟税15,126,45115,125,960492100.0%100.0%
城市计划税55,199,50135,830,47319,369,02864.9%64.3%
其他15,140,60314,704,036436,56797.1%97.7%
合计694,318,787459,713,344234,605,44266.2%66.0%

(单位:千日元,未满千日元四舍五入)
※规定额是作为纳税义务人应收入的税额决定的金额的合计,根据申报等每月变动。(与预算金额不同。)
※收入额不是缴纳日,而是在本市收入之日(公款日)统计的。
※因为各项目中未满单位四舍五入,所以有时与合计栏及扣除栏不一致。

关于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主税部征收对策课

电话:045-671-2255

电话:045-671-2255

传真:045-641-2775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回到上一页

页面ID:193-678-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