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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2014年7月市税收入调

最后更新日期2019年2月15日

市税收入额调
税目调定金额(A)收入(B)定价-收入

本年度
收纳率
(B/A)

上一年度
收纳率

市民税个人部分293,845,34990,773,186203,072,16330.9%30.5%
市民税法人分31,481,19330,767,253713,94097.7%97.4%
固定资产税266,626,223135,084,220131,542,00350.7%49.9%
轻型汽车税2,076,7571,872,911203,84690.2%89.5%
市烟税8,006,7598,006,353406100.0%100.0%
城市计划税56,436,06928,740,64027,695,42950.9%50.3%
其他13,991,56113,740,999250,56298.2%98.8%
合计672,463,912308,985,563363,478,34945.9%45.2%

(单位:千日元,未满千日元四舍五入) 
※规定额是作为纳税义务人应收入的税额决定的金额的合计,根据申报等每月变动。(与预算金额不同。)
※收入额不是缴纳日,而是在本市收入之日(公款日)统计的。
※因为各项目中未满单位四舍五入,所以有时与合计栏及扣除栏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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