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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2014年8月市税收入调

最后更新日期2019年2月15日

市税收入额调
税目调定金额(A)收入(B)定价-收入

本年度
收纳率
(B/A)

上一年度
收纳率

市民税个人部分294,515,274112,112,330182,402,94438.1%37.8%
市民税法人分34,691,42932,325,7342,365,69593.2%92.2%
固定资产税266,727,186171,710,38695,016,80064.4%63.8%
轻型汽车税2,076,8731,913,998162,87492.2%91.4%
市烟税10,148,1848,006,9532,141,23178.9%78.5%
城市计划税56,439,07136,223,91520,215,15664.2%63.8%
其他14,400,49213,997,434403,05897.2%97.3%
合计678,998,508376,290,750302,707,75855.4%54.8%

(单位:千日元,未满千日元四舍五入)
※规定额是作为纳税义务人应收入的税额决定的金额的合计,根据申报等每月变动。(与预算金额不同。)
※收入额不是缴纳日,而是在本市收入之日(公款日)统计的。
※因为各项目中未满单位四舍五入,所以有时与合计栏及扣除栏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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