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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2014年10月市税收入调

最后更新日期2019年2月15日

市税收入额调
税目调定金额(A)收入(B)定价-收入

本年度
收纳率
(B/A)

上一年度
收纳率

市民税个人部分295,467,243160,708,165134,759,07854.4%54.0%
市民税法人分38,504,06237,124,7791,379,28296.4%96.1%
固定资产税266,938,005174,873,47892,064,52765.5%65.3%
轻型汽车税2,077,9991,943,175134,82493.5%92.6%
市烟税14,138,01914,137,310708100.0%100.0%
城市计划税56,448,41736,973,05719,475,36065.5%65.1%
其他14,987,75914,666,167321,59297.9%97.8%
合计688,561,504440,426,132248,135,37264.0%63.6%

(单位:千日元,未满千日元四舍五入)
※规定额是作为纳税义务人应收入的税额决定的金额的合计,根据申报等每月变动。(与预算金额不同。)
※收入额不是缴纳日,而是在本市收入之日(公款日)统计的。
※因为各项目中未满单位四舍五入,所以有时与合计栏及扣除栏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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