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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2023年7月市税收入调

最后更新日期2023年9月25日

市税收入额调
税目调定金额(A)收入(B)

本年度
收纳率
(B/A)

上一年度
收纳率

市民税个人部分430,007,289135,842,38331.6%31.9%
市民税法人分22,689,38423,222,924102.4%101.3%
固定资产税292,558,035160,504,28654.9%54.3%
轻型汽车税3,412,6673,213,82394.2%94.3%
市烟税7,866,8277,864,764100.0%74.8%
城市计划税62,945,37134,616,63655.0%54.6%
其他14,630,08414,350,74498.1%97.6%
合计834,109,657379,615,56145.5%45.2%

(单位:千日元,未满千日元四舍五入)
※规定额是作为纳税义务人应收入的税额决定的金额的合计,根据申报等每月变动。(与预算金额不同。)
※收入额不是缴纳日,而是在本市收入之日(公款日)统计的。
※因为各项目中未满单位四舍五入,所以有时与合计栏及扣除栏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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