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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2023年8月市税收入调

最后更新日期2023年12月8日

市税收入额调
税目调定金额(A)收入(B)

本年度
收纳率
(B/A)

上一年度
收纳率

市民税个人部分430,789,216169,046,09139.2%39.8%
市民税法人分25,630,00924,829,90296.9%95.9%
固定资产税292,682,863198,830,61867.9%67.5%
轻型汽车税3,430,3433,286,29495.8%95.7%
市烟税9,843,1669,841,406100.0%100.0%
城市计划税62,957,44342,641,37167.7%67.5%
其他15,156,61514,705,93997.0%97.1%
合计840,489,654463,181,62055.1%55.3%

(单位:千日元,未满千日元四舍五入)
※规定额是作为纳税义务人应收入的税额决定的金额的合计,根据申报等每月变动。(与预算金额不同。)
※收入额不是缴纳日,而是在本市收入之日(公款日)统计的。
※因为各项目中未满单位四舍五入,所以有时与合计栏及扣除栏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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