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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2024年3月市税收入调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6月3日

市税收入额调
税目调定金额(A)收入(B)

本年度
收纳率
(B/A)

上一年度
收纳率

市民税个人部分435,740,585404,809,86092.9%93.0%
市民税法人分52,459,15351,371,04097.9%98.2%
固定资产税294,103,802290,880,20698.9%98.9%
轻型汽车税3,563,8713,493,62998.0%97.9%
市烟税23,243,22321,450,68892.3%100.0%
城市计划税63,207,62462,411,89398.7%98.8%
其他19,293,13719,135,45999.2%99.1%
合计891,611,395853,552,77595.7%96.0%

(单位:千日元,未满千日元四舍五入)
※规定额是作为纳税义务人应收入的税额决定的金额的合计,根据申报等每月变动。(与预算金额不同。)
※收入额不是缴纳日,而是在本市收入之日(公款日)统计的。
※因为各项目中未满单位四舍五入,所以有时与合计栏及扣除栏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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