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日期2020年2月26日
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关于不符合道路交通法标准的电动辅助自行车
消费者的生活
唤起消费者厅的注意
请不要骑不符合道路交通法标准的电动辅助自行车!
首先,让我们确认一下您的自行车类型吧!
1请不要乘坐发现辅助比例超过道路交通法上的标准的电动辅助自行车。
带驱动辅助机的自行车(以下称为“电动辅助自行车”。)的辅助比例超过道路交通法上的基准的话,超过标准的辅助力会突然增加,从而失去平衡等危险。乘坐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辅助自行车在道路上通行的话会违反法令,同时也有可能导致事故。
2不符合道路交通法上的标准的电动辅助自行车
警察厅公布,7种电动辅助自行车中至少有一部分超过了道路交通法上的辅助比例标准。
(http://www.npa.go.jp/koutsuu/kikaku/bicycle/pdf/281027motor_assisted_bicycle.pdf(外部网站))
另外,关于其中的一个产品,(德)国民生活中心的商品测试中,也明确了辅助比例超过了道路交通法上的基准。
(http://www.kokusen.go.jp/news/data/n-20161027_2.html(外部网站))
3如果认为有相应类型的电动辅助自行车,请向购买方或附页1的经营者确认。
参照附页1的表,如果认为符合您持有的电动辅助自行车的型号,请向购买方或附页1的经营者确认。
即使是符合型号的情况下,根据制造批次的不同,也有不超过辅助比率的基准的情况,但是一定要确认。
如果不知道您的自行车型号或想咨询检查、修理等,请向购买方或附页1的经营者确认。
这次,在判明辅助比率超过了道路交通法上的基准的产品中,“消费者厅召回信息网站”上刊登了召回信息的,如附页2所示。消费者厅掌握的召回信息全部刊登在了该网站上。该网站随时更新,敬请参考。
※附页1和附页2请看下面的PDF文件。
消费者厅主页通知的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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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经济局市民经济劳动部消费经济课
电话:045-671-2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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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664-9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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