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9月24日
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给小规模杂居建筑所有者和租户们
2008年(2008年)10月1日,在大阪市发生的单间录像店火灾中,15人失去了宝贵的生命,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另外,在2001年(2001年)9月1日发生的新宿歌舞伎町的火灾中,大楼所有者自不必说,作为消防法上的管理权原者的租户经营者和店长也承认违反防火管理义务,被判有罪。
为了不再发生这样的惨剧,不仅要遵守消防法令,还要请大楼的老板和租户好好商量,平时的自主检查和定期的消防训练实施。
另外,作为参考
的内容,请下载等,活用。
另外,关于自主检查,请同时确认“为了正确进行建筑物管理”。
各消防署正在进行避难训练等的指导和支援,详情请咨询最近的消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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