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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室外广告物的常见问题

最后更新日期2022年4月21日

Q
(1-1)什么是室外广告?
A

(1-1)
室外广告物根据室外广告物法
・经常或一定期间持续
・在室外
・是在公众面前显示的东西
・在广告牌、立看板、贴纸及告示牌以及广告塔、广告板、建筑物及其他工作物等上张贴或显示的以及类似的东西
的规定。
如果符合这4个条件,不仅仅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东西,即使是非营利性的东西,无论显示内容如何都会变成“室外广告物”。

Q
(1-2)个人家的门牌等小的东西,道路标识等有公共性的东西也相当于室外广告物吗。
A

(1-2)
属于室外广告物。但是,关于小规模的广告物和公共性高的广告物等,根据横滨市室外广告物条例第12条的规定,未经市政府的许可就可以进行标识(设置)。
对于不需要获得许可的室外广告物,请看不适用(未经许可就可以显示或设置的广告物等)

Q
(1-3)为什么个人所有物在自己用地内的广告物也作为许可的对象(进行限制)呢。
A

(1-3)
室外广告物广受人们的关注,作为街道景观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影响着。因此,室外广告物法将“公共显示的东西”定义为室外广告物,因此根据用地内外的不同没有区别。

Q
(1-4)什么是私人户外广告?
A

(1-4)
所谓自家用室外广告物,是指为了显示自己的姓名、名称、店名或商标或自己的事业或营业内容,在自己的地址或事业所、营业所或车间显示或设置的广告物。

Q
(1-5)我想知道现在张贴的室外广告物是否有许可。
A

(1-5)
关于室外广告物的许可状况,因为包含了个人及法人的信息,所以原则上不向第三方提供信息。
关于本公司室外广告物的许可状况的确认,在本人确认后会告知许可情况,请带上本人确认的文件等直接到窗口来。
另外,接受委托对室外广告物的许可状况进行调查等的情况下,请带上委托书和能确认本人的文件等来窗口。

Q
(1-6)有重建现在获得许可的室外广告物的建筑物的计划,室外广告物的手续怎么办才好呢。
A

(1-6)
为了配合建筑物的重建,如果要清除获得许可的室外广告物,请办理清除(灭失)手续
另外,在重建后的建筑物上重新张贴室外广告物时,请事先办理设置手续

2设置许可申请手续

Q
(2-1)需要申请的广告物是什么样的?
A

(2-1)
自家用室外广告物的话,每一个用地的显示面积合计10平方米(电车、汽车、船舶的话不适用面积相关规定。)超过的话需要申请。另外,在景观计划区域内显示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也有需要许可的情况。
另外,如果不是自用的话,不管大小都需要申请。

Q
(2-2)我想知道手续的流程。
Q
(2-3)申请在哪里进行?
A

(2-3)
在邮寄或窗口受理。发送地址及窗口的位置如下。
〒231-0005横滨市中区本町6丁目50番地10横滨市役所29楼(示意图)
横滨市都市整备局景观调整课

Q
(2-4)成为广告物管理者需要什么资格吗?
A

(2-4)
没有特别规定资格等的条件。请将负责管理获得许可的室外广告物的人作为广告物管理者。
另外,如果是一定规模以上的室外广告物,需要有资格者进行日常的维修和管理。详细内容请确认室外广告物的维护管理主任的设置和有资格者的检查义务化

Q
(2-5)施工人员需要资格吗?
A

(2-5)
施工人员仅限于向横滨市登记室外广告业或进行室外广告业特例申报的人员。
(详情请确认室外广告业登记、特例申报制度。)

Q
(2-6)申请申请书的人需要盖章吗?
A

(2-6)
不需要申请者盖章。详情请确认申请书、申报书等盖章的废止

Q
(2-7)在申请室外广告物时,有没有关于景观的规则等室外广告物的法令以外的限制。
A

(2-7)
新设的广告物等高度超过4m时,必须根据建筑基准法进行工作物确认
另外,袖看板等越过道路边界线突出道路的情况下,必须在室外广告物设置许可的同时获得道路占用许可
除此之外,根据设置场所的不同,需要根据都市计划法进行地区计划的申报和基于横滨市街建设协议纲要的街道建设协议等。关于是否属于这些地区,可以在横滨市行政地图信息系统(i-Macpi)(外部网站)上确认。

Q
(2-8)关于许可证,因为想知道许可号码,所以能在窗口领取或邮寄前用传真发送复印件吗。
A

(2-8)
关于许可书,因为有信息泄露的危险,所以不提供传真的复印件。

3继续许可申请手续

Q
(3-1)我想知道手续的流程。
Q
(3-2)室外广告物检查表的检查者需要什么资格吗。
A

(3-2)
如果是一定规模以上的室外广告物,需要有资格者进行检查。详细内容请确认室外广告物的维护管理主任的设置和有资格者的检查义务化

Q
(3-3)有附加照片的规定吗?
A

(3-3)
如果是提交继续许可申请书前3个月内拍摄的彩色照片,用电脑等输出的也没关系。
除了每个广告物的照片(近景照片)之外,还请提交能了解整个设置场所的照片(远景照片)。

Q
(3-4)申请者、管理者变更的情况下怎么办才好呢。
A

(3-4)
请与继续许可申请书一起提交室外广告物(显示者、设置者、管理者、维持管理主任)变更申报书(第4号样式)。请在继续许可申请书上填写新的申请者和管理者。

Q
(3-5)如果得到许可的广告物的尺寸发生了变化,或者有没有得到许可的广告物的话怎么办才好呢。
A

(3-5)
对于需要变更尺寸或获得新许可的广告物,请准备和申请变更许可时一样的必要材料,然后在邮寄或窗口进行许可申请。

4手续费

Q
(4-1)手续费是按照申请所涉及的用地内广告物的合计显示面积计算的,还是按每个广告物计算手续费。
A

(4-1)
按广告物计算手续费。每个广告物的手续费请看广告物许可申请手续费和许可期间

Q
(4-2)手续费的支付方法是?
A

(4-2)
计算手续费后交给您缴纳通知书。请在缴纳通知书上记载的日期之前在各金融机关等处缴纳手续费。

5室外广告业

Q
(5-1)什么是室外广告业的注册制度?
A

(5-1)
根据横滨市室外广告物条例及横滨市室外广告物条例实施规则的修改,从2011年10月1日开始,代替“室外广告业的申报制度”,导入了“室外广告业的登记制度”。
想在横滨市内经营室外广告业的人,必须事先向横滨市长申请登记或者向神奈川县登记完毕的业者申报(特例申报)。(详情请确认室外广告业登记、特例申报制度。)

Q
(5-2)我想知道有关手续的事情。
A

(5-2)
在神奈川县内的其他自治体也经营广告业(有经营计划)的情况下,关于特例申报制度
只在横滨市内经营室外广告业的情况下,请看登记制度

Q
(5-3)在进行广告主和施工人员的中介的广告代理店和只进行广告物设计的设计事务所等的情况下,属于室外广告业吗。
A

(5-3)
室外广告业是指进行室外广告物的显示或设置的营业,只进行中介或设计的情况下不属于室外广告业。

Q
(5-4)自己设置自家用广告物时,是否属于室外广告业。
A

(5-4)
自己设置自家用广告物时,不能说是进行室外广告物的显示或设置的营业,不属于室外广告业。

Q
(5-5)只承包室外广告物的管理时,是否属于室外广告业。
A

(5-5)
只对室外广告物进行管理的情况下,不属于室外广告业。

Q
(5-6)已经进行了室外广告业的登记(特例申报),但是注册(申报)事项有变更的情况下需要办理手续吗。
A

(5-6)
注册时,如果以下事项发生变更,则需要进行申报。关于必要材料等地,请看室外广告业的登记
(1) 商号、名称或姓名及地址以及法人代表的姓名
(2) 在市区域内进行营业的营业所的名称及所在地
(3) 法人的话,其董事的姓名
(4) 未成年人的话,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及住址
(5) 业务主任的姓名及所属营业所的名称

特例申报时,如果以下事项发生变更,则需要进行申报。关于必要材料等,请看室外广告业的特例申报
(1) 商号、名称或姓名及地址以及法人代表的姓名
(2) 在市区域内进行营业的营业所的名称及所在地
(3) 业务主任的姓名及所属营业所的名称

Q
(5-7)室外广告业的登记(特例申报)的有效期是?
A

(5-7)
在横滨市登记室外广告业的话,有效期是5年。
在神奈川县进行室外广告业的登记,向横滨市进行特例申报的情况下,虽然没有申报的有效期,但是在神奈川县的室外广告业登记失效的时候,特例申报也无效。

6街的广告板

Q
(6-1)我想知道如何使用。
A

(6-1)
使用的时候,不需要支付事前的手续和手续费。
但是,为了让大家广泛使用,制定了以下规则。
(规则详情请参阅横滨市公共公告板使用规约。)
(1) 使用的人请自行进行公告和撤去。
(2) 公告仅限一张在公告板面空余空间。
(3) 可以张贴的大小是长600mm×宽420mm以内。
(但是,因为使用的人大部分都是A4尺寸(长297mm×宽210mm)的,所以
原则上请在A4上张贴。)
(4) 每一次张贴10天以内。请在布告物上写明揭示期间(〇月〇日~〇月〇日)。
另外,如果要公布同一内容的内容,请空出20天以上。
(5) 符合以下各号的情况下,不能公布。
违反公职选举法等其他法令的行为
i剧场、电影院等常设演出的营业用海报
诽谤、侮辱他人名誉的东西
显示猥亵内容的
明显显示虚假内容的
卡原则上是同一内容或者同一使用者继续公布的
横滨市室外广告物条例中不适用的

Q
(6-2)设置在哪里?
A

(6-2)
请看安装场所一览表

关于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地区城市建设部景观调整课

电话:045-671-2648

电话:045-671-2648

传真:045-550-4935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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