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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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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86:青叶鸭志田地区

※计划书宣读了表格形式的法定图书,对于内容有可能很难理解。内容的确认请咨询青叶区町的规则制作咨询中心(青叶区区政推进课)(电话号码:045-978-2217)

・计划书
名称 青叶鸭志田地区规划
位置 横滨市青叶区鸭志田町、住吉台及若草台
面积 约21.5ha














地区计划的目标 本地区位于青叶区西部、东急田园都市线青叶台站西北约2km处,有被绿色包围的研究设施。
本地区计划在考虑到周边住宅区等的土地利用的同时,以维持和保护绿色丰富的研究环境为目标。
土地利用的方针 为了实现地区计划的目标,将其划分为4个地区,关于A地区、B地区、C地区,推进以研究设施为主体的土地利用。关于D地区,保护现有的林地和绿地,创造绿色丰富的研究环境。
地区设施的整备方针 在南侧的道路边界等处,为了作为与住宅区的缓冲带而配置绿地。另外,为了确保降雨时的游水功能,计划保全游水池。此外,为了确保开放空间,还设置了运动广场。
建筑物等的整备方针 建筑物等的整备方针,根据各地区特性如下规定。
  1. A地区、B地区
    为了谋求研究设施的布局,决定建筑物的用途的限制、建筑物的容积率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的建筑率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的高度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等形态设计的限制以及建筑物的绿化率的最低限度。
  2. C地区
    在谋求研究设施附属设施的布局的同时,为了作为与周边环境的缓冲带,建筑物的用途的限制、建筑物的容积率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的建筑率的最高限度、墙面的位置的限制、建筑物高度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等形态设计的限制以及建筑物的绿化率的最低限度。
  3. D地区
    为了保护林地和绿地,规定了建筑物用途的限制、建筑物容积率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的建筑率的最高限度、建筑物高度的最高限度以及建筑物等形态设计的限制。
关于保护林地、草地等的方针 关于D地区的林地、草地等,致力于保全。
・计划书(续)
c-086地区建设计划
地区设施的配置及规模 绿地 面积约300平方米
面积约300平方米
面积约400平方米
面积约400平方米
面积约700平方米
面积约900平方米
面积约500平方米
游水池 面积约5,900平方米
面积约2300平方米
运动广场 面积约15,500平方米









地区划分 名称 A地区 B地区 C地区 D地区
面积 约1.4ha 约9.9ha 约2.8ha 约7.4ha
建筑物用途的限制 下列各号所示的建筑物不得建造。
  1. 住宅
  2. 共同住宅、宿舍或公寓
  3. 店铺的地板面积合计超过500平方米
  4. 保龄球场、滑冰场、游泳场等其他类似的东西
  5. 卡拉OK包厢及其他类似的东西
  6. 麻将屋、弹珠店、射击场、胜马投票券发售所、场外汽车券卖场等类似的东西
  7. 神社、寺院、教堂等类似的东西
  8. 养老院、残疾人福利院及其他类似的设施
  9. 公众浴场
  10. 老人福利中心、儿童福利设施及其他类似设施
  11. 汽车驾校
  12. 汽车车库(建筑物附属的除外。)
  13. 经营仓库业的仓库
  14. 建筑基准法(1950年法律第201号)另表第2(ぬ)项※第1号所示的工厂
  15. 汽车修理工厂
下列建筑物以外的建筑物不得建造。
  1. 巡查派出所、公用电话所及其他类似建筑基准法施行令(1950年政令第338号)第130条之4规定的公益上必要的东西
  2. 属于上一期建筑物的建筑物
建筑物容积率的最高限度 10分之13 十分之五
建筑物的建筑率最高限度 十分之五 十分之三
墙面位置的限制 ―― 建筑物的外壁或从代替其的柱子面到道路边界线的距离在10米以上。 ――
建筑物高度的最高限度 31m 20m 10m
建筑物等形态设计的限制
  1. 建筑物等的色彩,考虑到该地区计划区域周边的居住环境,为了与周围的林地相协调,以曼塞尔表色系的YR(黄红)系或Y(黄)系的亮度6以上且彩度4以下,或者N(无彩色)的亮度6以上为基调。但是,符合以下条件时不在此限。
    (1)使用玻璃等透过性材料的部分
    (2)建筑设备
  2. 设置在建筑物屋顶上的建筑设备,是通过屋顶等遮挡从地基面高度超过15m的部分等,从该地区计划区域周边的道路不容易期望的形态设计。
  3. 室外广告物为了不阻碍绿色景观,不设置在距地面高度超过15m的部分。但是,通过独立文字和标记等显示设施名称等的不在此限。
建筑物的绿化率的最低限度 百分之十五 ――










关于保护林地、草地等的事项 ―― 在计划图中所示的林地、草地等区域内,在以下行为中,不得有保护绿地有障碍的行为。
  1. 建筑物及其他工作物的新建、改建或扩建
  2. 住宅用地的建造、土地的开垦、土石的采集、矿物的开采等土地的形态的变更
  3. 木竹的砍伐
  4. 水面的填埋或填海
  5. 室外土石、废弃物或再生资源的堆积

※ 根据建筑基准法的修改(2018年4月1日实施),《建筑物等用途的限制》中记载的建筑基准法另表第2(ぬ)项被修改为建筑基准法另表第2(る)项。
◆由于该地区的“建筑物等形态或设计的限制”在地区计划条例中有规定,所以除了申报之外,还需要办理形态设计的认定相关手续
◆由于该地区的“建筑物绿化率的最低限度”在地区计划条例中有规定,所以在申报前可能需要办理绿化率符合相关的证明书等手续

关于本页的咨询

青叶区町规则制定咨询中心(青叶区区政推进课)

电话:045-978-2217

电话:045-978-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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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地址ao-machirule@city.yokohama.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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