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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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64:港南丸山台地区
城市规划决定:2004年3月5日/城市规划变更:2004年7月15日
计划图(地区划分)
名称 | 港南丸山台地区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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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横滨市港南区上永谷二丁目、上永谷五丁目、日限山一丁目、日限山二丁目、丸山台一丁目、丸山台二丁目、丸山台三丁目、丸山台四丁目 | |
面积 | 约68.5ha | |
区 域 的 整 备 ・ 开 发 及 美 保 全 的 方 针 |
地区计划的目标 | 本地区位于港南区的西部、横滨市营地铁1号线上永谷站西南,是以昭和50年代由土地区划整理事业开发的住宅和店铺等生活便利设施为中心的住宅区,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居住环境。 本地区计划的目标是通过合理引导建筑活动,维持和保全住宅地良好的居住环境,形成户建住宅、共同住宅、店铺等共存的绿意盎然的街道。 |
土地利用的方针 | 为了实现地区计划的目标,将地区划分为低层住宅地区(A地区、B地区)和其他地区(C地区),分别按照以下方针引导土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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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等的整备方针 | 在A、B地区,为了形成以低层住宅为主体的良好环境,规定了建筑物的地基面积的最低限度、墙面位置的限制、建筑物高度的最高限度、建筑物等的形态或设计的限制以及围墙或栅栏的构造的限制。 | |
绿化方针 | 为了形成良好的环境,应积极绿化建筑物的地基等 |
地区整备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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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 物 等 二 关 す る 事 项 |
地区划分 | 名称 | A地区 | B地区 |
面积 | 约25.3ha | 约0.7ha | ||
建筑物占地面积的最低限度 | 125㎡ | |||
但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土地,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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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位置的限制 | 建筑物的外壁或从代替其的柱子面到前面道路的边界线及邻地边界线的距离在1m以上。 | 建筑物的外壁或从代替其的柱子面到前面道路的边界线的距离为1m以上,到邻地边界线的距离为0.6m以上。 | ||
但是,在不到该距离限度的距离内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部分符合以下任意一种的情况下,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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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高度的最高限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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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等的形态或外观设计的限制 | 建筑物的屋顶和外墙与地区的景观相协调。 | |||
篱笆或栅栏的构造限制 | 面向道路的篱笆或栅栏的构造,有树篱、栅栏等类似的开放性。但是,栅栏的基础、门柱、门窗等除外。 |
≪关于地区计划区域内行为的申报≫
因为C地区没有制定地区整备计划,所以不需要申报。
在港南丸山台地区计划区域,除了地区计划之外,还制定了横滨市认定为地域建设规则的“丸山台城市建设指南”。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下一页。 丸山台城市建设指南
另外,关于地区建设规则的手续,请看下面的页面。 区域建设规则的协议和申报
关于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地区城市建设部地域城市建设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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