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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68:山手町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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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11月1日

地区划分
计划图(地区划分)

・计划书
名称 山手町地区计划
位置 横滨市中区上野町、妙香寺台、元町及山手町
面积 约16.0ha














地区计划的目标 本地区是一个拥有从面对港口的山丘眺望得天独厚、富有个性魅力的街道的住宅、文教地区。
本地区计划在维持住宅、文教地区的环境的同时,在继承绿意盎然的低层街道、眺望、历史资产等的同时,以推进有个性的文化传播和有魅力的城市建设为目标。
土地利用的方针
  1. 保全和活用开港以来传达历史和文化的历史建筑等,并形成传统和风格的街道。
  2. 谋求以低层为主体的住宅及学校等设施的布局。
  3. 与山手本路等街道融为一体,形成开放宽裕的地基空间。
建筑物等的整备方针 为了保护和继承作为传达开港以来历史文化的住宅和文教地区的环境和景观,制定了关于建筑物用途的限制、建筑物占地面积的最低限度、建筑物高度的最高限度以及建筑物等形态或设计的限制的地区整备计划,引导以下建筑物开始。
  1. 尽量不进行地基分割,确保宽裕的地基。
  2. 建筑物等的高度考虑到与地区内现有建筑物的协调性,谋求形成低层的街道。另外,建筑物高度超过10米的情况下,努力使建筑物在景观上也很优秀,对地区贡献度很高。
  3. 建筑物的外观和色彩与周边相协调。
  4. 建筑设备是考虑到从地基外的视野的色调、设置位置。
  5. 努力不设置室外广告物。
  6. 停车场及自行车停放处尽量注意不要从用地外看到内部。
  7. 历史建筑极力努力保护。
绿化方针 为了形成湿润和魅力十足的景观和提高环境,积极保护用地内的绿化和绿色。特别是面对道路的篱笆、栅栏要努力绿化。
・计划书(续)
地区整备计划









地区划分 名称 A地区 B地区
面积 约11.5ha 约1.9ha
建筑物用途的限制 下列各号所示建筑物以外的建筑物不得建造。
  1. 住宅
  2. 在住宅中兼有事务所、店铺及其他类似用途的建筑基准法施行令(1950年政令第338号。以下称为“令”。)第130条之3中规定的
  3. 共同住宅、宿舍或公寓
  4. 学校、图书馆及其他类似的东西
  5. 神社、寺院、教堂等类似的东西
  6. 养老院、保育所、残疾人福利院等类似的设施
  7. 老人福利中心、儿童福利设施及其他类似设施
  8. 公众浴场
  9. 医院,诊疗所
  10. 巡查派出所、公用电话所及其他类似令第130条之4规定的公益上必要的建筑物
  11. 公益上必要的建筑物在令第130条之5之4中规定的建筑物
  12. 汽车车库的地板面积合计在300m2以内的(3层以上部分用于其用途的除外)
  13. 前各号建筑物的附属物
建筑物占地面积的最低限度 165m2
但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土地,不在此限。
  1. 作为公共厕所、巡查派出所及其他类似公益上必要的建筑物用地使用的
  2. 作为图书馆、管理事务所及其他类似居住者共同便利的建筑物用地使用的
  3. 本规定被规定时,对于现在作为建筑物用地使用的土地不符合本规定的,或者根据现有的所有权及其他权利作为建筑物用地使用的话,不符合本规定的土地,全部作为一个用地使用的东西
建筑物高度的最高限度
  1. 建筑物的高度不得超过10米。
  2. 建筑物各部分的高度必须在从该各部分到前面道路的中心线或者到邻地边界线的正北方方向的水平距离乘以0.6得到的高度加上7m的高度以下。
  3. 前2号的规定,占地面积在1000 m2以上,且不适用于用于以下用途的建筑物。
    (1)学校、图书馆及其他类似的东西
    (2)神社、寺院、教堂等类似的东西
    (3)儿童福利法(1947年法律第164号)规定的儿童养护设施
  1. 建筑物的高度不得超过15米。
  2. 建筑物各部分的高度必须在从该各部分到前面道路的中心线或者到邻地边界线的正北方方向的水平距离乘以0.6得到的高度加上7m的高度以下。
建筑物等的形态或外观设计的限制
  1. 建筑物的屋顶和外墙的色彩或装饰与周围的景观相协调。
  2. 在室外设置的建筑设备应考虑位置、设置方法、色彩等,以便与周边协调。
  3. 室外广告物应考虑位置、大小、设置方法、色彩等,以与周边相协调。另外,不设置屋顶的广告物或独立的室外广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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