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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宅住宿事业(民宿)的申报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3月10日

请查看此页面的所有内容。

※来医疗局生活卫生课咨询的时候,请事先打电话预约。

住宅住宿事业法于2018年6月15日实施,通过向横滨市长进行申报,可以在市内进行每年不超过180天的范围内让人在住宅住宿的事业(住宅住宿事业、民宿)。申报时,请确认本页及民宿制度门户网站(观光厅)的内容。来医疗局生活卫生课咨询的时候,请事先打电话预约。另外,法律、制度等一般的咨询,请利用民宿制度呼叫中心。

目录

1.请在住宅住宿项目申报前确认并实施

在进行申报之前,请务必确认以下资料

   给打算进行住宅住宿事业(民宿)的人(PDF:1797KB)

(1)确认是对象“住宅”

能够实施住宅住宿项目的“住宅”必须满足设备条件居住条件

另外,用于其他事业的物品(作为租赁空间出租、作为事业所使用等)是

被排除在住宅对象之外。

设备条件

进行申报的住宅(以下称为“申报住宅”。)中,需要设置以下4个设备。

  1. 厨房
  2. 浴室
  3. 厕所
  4. 洗漱设备

居住条件

申报住宅必须是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

  1. 现在作为人的生活据点被使用的房屋
  2. 正在招募入住者的房屋
  3. 随时为其所有者、租赁人或转租人居住提供的房屋

(2)确认可以让人住在住宅的天数

办理住宅住宿业务的申报后,一年内不超过180天的范围内可以让人住在住宅里。但是,根据区域不同,条例也限制了项目实施的期间,所以请务必确认本页“1(5)基于条例的限制确认”的内容。

另外,住宅住宿事业的住宿天数合计按申报住宅计算,即使经营者有变更等,住宿天数也会继承计算。进行业务时,请在申报之前,确认该住宅的住宿实绩。

(3)消防法令等的确认

实施住宅住宿项目时,需要符合消防法令,请事先咨询。根据申报住宅的形态,根据消防法令,有时会作为旅馆、酒店等来处理,因此需要重新设置自动火灾报知设备等消防用设备。

向医疗局生活卫生课申报住宅住宿业务时,请提交《消防法令符合通知书》或《伴随住宅住宿业务申报的确认书》的复印件。

咨询方法

进行住宅住宿事业的设施所在区的消防署总务·预防课预防科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鹤见045-503-0119神奈川045-316-0119西045-313-0119
045-251-0119045-253-0119港南045-844-0119
保土谷045-342-0119045-951-0119矶子045-753-0119
金泽045-781-0119港北045-546-0119绿045-881-0119
青叶045-974-0119都筑045-945-0119户冢045-881-0119
045-892-0119045-801-0119濑谷045-362-0119

(4)确认住宿者的安全

申报时,请根据法第6条,使用检查表确认申报住宅是否确保了住宿者的安全。

请在申报时提交用于确认的检查清单。

根据项目的实施内容,有可能需要附上以下追加文件。

检查列表等的记载方法请参考检查列表的概要(PDF:81KB)记载例(PDF:670KB)

咨询方法

  • 医疗局生活卫生课
    电话:045-671-2447
    传真:045-641-6074
  • 建筑局建筑指导课指导担当
    电话:045-671-4531
    传真:045-681-2437

(5)基于条例的限制的确认

横滨市根据条例规定了实施住宅住宿项目的区域和期间的限制。

横滨市关于实施住宅住宿项目的条例(PDF:365KB)

  • 在“第一种低层居住专用地区”和“第二种低层居住专用地区”,从周一中午到周五中午(节假日除外)不能进行住宅住宿事业。
  • 确认用途地区时,请使用横滨市行政地图信息提供系统“i-Macpi”(外部网站)
    ※用途地区可能会根据全市重新评估等而变更。请定期确认。
  • 住宅用地的过半数包含在低层居住专用地区的情况下,该地区被视为低层居住专用地区。

咨询方法

  • 热闹的体育文化局观光振兴・DMO地区合作课
    电话:045-671-2596
    传真:045-663-6540

(6)公寓管理规章等的确认

在分开出售的公寓中可以进行住宅住宿事业的是管理组合没有禁止住宅住宿事业的情况。请确认事业没有被禁止,申报时请提交以下文件。

  1. 有住宅的建筑物在2个以上的区分所有者存在的建筑物中有供人居住的专有部分的情况下,关于专有部分的用途的规章的副本
  2. 1的情况下,在规章中没有关于经营住宅住宿事业的规定的情况下,证明在管理组合确认了没有禁止在申报住宅中经营住宅住宿事业的意思的以下任意一种文件
    • 申报者事先向管理组合报告了住宅住宿项目的实施,在申报时确认了禁止住宅住宿项目的方针在大会和理事会没有决议的誓约书(格式C(PDF:55KB))
    • 证明住宅住宿事业法成立(2017年6月9日)以后的大会以及理事会的议事录以及其他管理组合没有禁止在申报住宅中经营住宅住宿事业的意思的文件

在规章中明确记载了禁止住宅住宿事业的情况下,或者没有附上证明管理组合没有禁止住宅住宿事业的意思的文件的情况下,不能受理住宅住宿事业的申报,请注意。另外,提交上述2个文件时,为了确认管理组合没有禁止住宅住宿事业的意思,有时会从横滨市联系管理组合或管理公司。请事先和管理组合协调。

咨询方法

  • 建筑局住宅再生课
    电话:045-671-2954
    传真:045-641-2756

在公寓承认或禁止住宅住宿事业时的注意事项

为了防止围绕住宅住宿事业的纠纷和投诉,请讨论住宅住宿事业是可能还是禁止,并在公寓管理规约中规定。另外,在开始住宅住宿事业的人的申报预定日之前公寓管理规约的修改赶不上的情况下,请在管理组合的总会和理事会上就是否可以实施住宅住宿项目进行决议,并向居民广泛传达这一点。

※修改章程时,请参考以下内容。

关于随着住宅住宿事业法的成立而修改公寓标准管理规章(横滨市建筑局住宅再生课)

(7)对周边居民的说明

在申报之前,请通过书面等(传单等)对申报住宅的周边居民进行事前通知。此外,在项目开始时,也请通过书面等方式向事先通知的周边居民等进行通知。

(8)地区规划、建筑协定等的确认

在开始住宅住宿事业的建筑物和土地上,建筑协定、地区计划、地域建设规则、街道建设协议地区等(以下称为“建筑协定等”。)的土地利用(建筑物的用途等)有相关限制。如果开始事业的建筑物符合建筑协定等区域,不管限制内容如何,请联系咨询处或窗口。

建筑协定等区域,请通过横滨市行政地图信息提供系统“i-Macpi”(外部网站)确认,或者联系咨询处或窗口确认。

咨询方法

各区政府区政推进课町制定规则咨询处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鹤见045-510-1676
045-504-7102
神奈川045-411-7028
045-314-8890
西045-320-8329
045-314-8894
045-224-8129
045-224-8214
045-341-1232
045-341-1240
港南045-847-8319
045-841-7030
保土谷045-334-6374
045-333-7945
045-954-6026
045-951-3401
矶子045-750-2332
045-750-2533
金泽045-788-7729
045-786-4887
港北045-540-2229
045-540-2209
绿045-930-2217
045-930-2209
青叶045-978-2217
045-978-2410
都筑045-948-2227
045-948-2399
户冢045-866-8326
045-862-3054
045-894-8331
045-894-9127
045-800-2332
045-800-2505
濑谷045-367-5631
045-365-1170
都市整备局窗口
地区都市整备局町规则制定咨询中心
负责部门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市中心部

关内、山手等
灌溉、野毛等

市中心再生课045-671-2673(关内)
045-671-4247(关外)
045-664-3551(FAX)
新横滨市中心045-671-3858
045-664-3551(FAX)
横滨站周边045-671-2693
045-664-3551(FAX)
横滨港湾地区、东神奈川临海部等南未来・东神奈川临海部推进课045-671-3857
045-651-3164(FAX)
港未来21地区045-671-3516
045-651-3164(FAX)

市中心以外的地方

青叶区青叶区区政推进课045-978-2217
045-978-2410(FAX)
上述以外的地区地域建设课045-671-2667
045-663-8641(FAX)

(9)委托住宅住宿管理人员

申报住宅的起居室数量超过5时,或是在申报住宅中让人住宿期间不在时(国土交通省令、厚生劳动省令除外的除外),必须将申报住宅相关的住宅住宿管理业务委托给一个住宅住宿管理者。

咨询方法

  • 民宿制度呼叫中心
    电话:0570-041-389

(10)关于自来水使用的确认

在开始住宅住宿事业之际,开始使用自来水或其他咨询请联系横滨市水道局客户服务中心。

咨询方法

  • 横滨市水道局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45-847-6262
    传真:045-848-4281

(11)关于提供饮食的确认

在申报住宅向住宿者提供饮食时,有需要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营业许可和申报的情况。未经许可进行营业的话,可能会成为无许可营业,成为处罚的对象,所以请务必事先确认是可以营业的用途地区,并咨询申报住宅所在区的福利保健中心生活卫生课。

参考:关于食品营业许可的申请手续

咨询方法

2.申报

在横滨市内实施住宅住宿项目时,每个申报住宅都必须事先向横滨市长申报。
进行该申报时,请务必确认“关于个人信息等的处理”(PDF:184KB)

委托行政书士等代理人进行申报时,请确认“民宿制度运营系统的使用方法(3)行政书士等代理人使用系统时的注意事项”(外部网站)(观光厅)。


关于申报时需要提交的文件

住宅住宿事业申报书

请在住宅住宿事业申报书填写必要事项并提交。

申报书原则上请使用民宿制度运营系统制作(民宿制度运营系统请在民宿制度门户网站注册并登录后使用)。

※住宅住宿事业申报书的记载方法等,请参考申报书记载例(住宅住宿事业申报书记载例(外部网站))。

附加材料

除了申报书之外,请根据项目实施方法等提交种类的附加材料。关于附加材料的详细情况,请确认民宿制度门户网站。

另外,请同时提交以下文件。

  1. 关于消防法令的确认文件(《消防法令符合通知书》《住宅住宿业务申报时的确认书》的复印件)
  2. 关于确保住宿者安全的确认文件(格式1(PDF:135KB)样式2(PDF:82KB)以及样式2所示事项明示的追加图纸)

关于申报(提交文件)的方法

申报方法有通过民宿制度运营系统在电子媒体上进行申报以及在纸质媒体上进行申报(窗口提交、邮寄等)两种。
进行申报时,请事先联系医疗局生活卫生课。

  • 本市的申报受理窗口(有关申报的咨询处)
    医疗局健康安全部生活卫生课(各区没有窗口)
    横滨市中区本町6-50-10市政厅21楼
    ※我于2020年5月11日搬到了新市政府大楼。
  • 电话:045-671-2447
    传真:045-641-6074
  • 来所的时候请事先打电话预约。
  • 确认文件没有不完备后通知申报号码。
  • 通知申报号码时,会给您标识。事业开始时请务必贴上记载有申报号码的标识。

3.样式等

住宅住宿事业申报书

附加材料

其他样式请确认民宿制度门户网站(住宅住宿事业法相关法令·样式集)(外部网站)

确认住宿者安全的相关文件(检查表)

4.住宅住宿事业(民宿)的本市相关链接

5.关于旅馆业法的特例(特区民宿)

根据国家战略特别区域法的旅馆业法的特例也就是所谓的“特区民宿”,在横滨市不能进行。

6.市内住宅住宿业务申报住宅一览表

关于在横滨市受理了住宅住宿业务申报的申报住宅,请看市内住宅住宿业务申报住宅一览表。

市内住宅住宿业务申报住宅一览(PDF:154KB)

7.关于市内住宅住宿事业申报住宅的进入检查结果

横滨市正在依次对市内住宅住宿事业申报住宅进行现场检查。 

・2018年度至2019年度的现场检查结果,请看《关于住宅住宿业务申报住宅的现场检查结果》。

 关于住宅住宿事业申报住宅的进入检查结果(PDF:306KB)

・2020年度以后的现场检查结果请看《关于环境卫生业务实施计划的信息》页面内的实施结果。

 有关环境卫生业务实施计划的信息

8.关于预防雷奥内拉症的对策

雷奥内拉症是由吸入含有雷奥内拉属菌的小水花(气溶胶)而引起的感染症。树脂属菌生活在河水和泥土中等自然环境中,但是因为比较容易在温暖的水中繁殖,特别是对于温水滞留的地方的设备,适当的管理很重要。

“横滨市预防雷奥内拉症对策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在进行住宅住宿事业的设施中,如果有带追炊功能的浴池和非加热式加湿器等对象的设备,请按照要纲规定的“防止雷奥内拉症的技术管理方针”,对设备进行适当的管理。

详细内容请看《建筑物卫生法》页面内关于防止雷奥内拉症的对策的信息。

9.常见的咨询

Q1如果告诉我预定申报的房子的位置的话,可以告诉我住宅住宿业务吗

关于个别住宅的营业可否,除了其他法令等的限制、关于那个地方以外还有各种各样的条件,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关于其他法令等的限制,请自己调查用途地区、地区计划、建筑协定等并进行判断。关于市区化调整区域,请咨询建筑局调整区域课(电话:045-671-4521)。另外,根据横滨市关于实施住宅住宿项目的条例,在“第一种低层居住专用地区”和“第二种低层居住专用地区”中,从周一中午到周五中午(节假日除外)不能进行住宅住宿项目。

Q2有独立住宅的3楼的话限制会变严格吗

请注意,如果住宅3楼有住宿者使用的部分,警报设备和竖穴区划都需要,或者耐火建筑物

Q3登记上的所有者去世的房子也没关系吗

登记上的所有者和申报者不同的情况下,需要登记上的所有者的承诺书,所以请先进行继承等登记。

Q4追炊设备和非加热式加湿器需要特别管理吗

如果有追炊设备的话,在制作管理台帐的基础上,除了每天的清扫外,还需要根据防止雷奥内拉症的技术管理方针,每周进行一次循环管的消毒等管理。另外,如果有非加热式加湿器的话,需要在制作管理台帐的基础上,每天进行清扫和更换水。

Q5申报时有现场检查吗

申报受理后马上去确认有无必要的设备等。另外,营业开始后也进行适当的现场检查。有意见或怀疑违反法令的情况下,有时会临时进行突击检查

Q6住宿天数超过180天的话,有处罚吗

住宿天数超过180天的情况下,违反旅馆业法第3条,有可能会受到六月以下徒刑或一百万日元以下的罚款,或者两者的罚则。另外,根据包括其他法令在内的罚则被处以监禁以上的刑罚,或者根据住宅住宿事业法或者旅馆业法的规定被处以罚金,结束执行或者从不再执行之日起算起经过3年的期间,属于住宅住宿事业法第4条的缺格事由因此,不能经营所有的住宅住宿事业。另外,在确定超过180天的时候如果有住宿预约的话,请取消所有的预约。请管理住宿天数绝对不要超过180天。

Q7所谓的房东同居型的情况下,有住宿者的时候即使自己(申报者)不在,家人同居也没关系吗

所谓的房东同居型,自己不在的时候家人进行住宿者的对应的情况下,请把家人作为联名者进行申报。另外,尽管是以所谓的房东同居型申报的,但实际有住宿者的时间没有同居的情况下,会违反法令,有可能成为业务改善命令、业务停止命令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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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医疗局健康安全部生活卫生课住宅住宿事业担当

电话:045-671-2447

电话:045-671-2447

传真:045-641-6074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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