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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2013年7月市税收入调

最后更新日期2019年2月15日

市税收入额调
税目调定金额(A)收入(B)定价-收入

本年度
收纳率
(B/A)

上一年度
收纳率

市民税个人部分291,494,67188,825,506202,669,16530.5%29.6%
市民税法人分29,116,48928,360,888755,60097.4%96.0%
固定资产税264,269,838131,956,333132,313,50549.9%49.9%
轻型汽车税2,015,1991,803,862211,33789.5%87.6%
市烟税8,071,8758,071,417457100.0%100.0%
城市计划税55,679,34528,003,96227,675,38350.3%50.4%
其他13,728,66113,564,377164,28398.8%98.0%
合计664,376,076300,586,346363,789,73045.2%44.6%

(单位:千日元,未满千日元四舍五入)
※规定额是作为纳税义务人应收入的税额决定的金额的合计,根据申报等每月变动。(与预算金额不同。)
※收入额不是缴纳日,而是在本市收入之日(公款日)统计的。
※因为各项目中未满单位四舍五入,所以有时与合计栏及扣除栏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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