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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2013年12月市税收入调

最后更新日期2019年2月18日

市税收入额调
税目调定金额(A)收入(B)定价-收入

本年度
收纳率
(B/A)

上一年度
收纳率

市民税个人部分294,130,508204,175,56189,954,94769.4%68.7%
市民税法人分53,641,2435,3214,580426,66399.2%99.7%
固定资产税264,629,677180,060,05284,569,62568.0%67.6%
轻型汽车税2,016,3251,888,599127,72693.7%92.6%
市烟税18,613,82616,604,3132,009,51389.2%89.3%
城市计划税55,668,61037,916,81717,751,79368.1%67.9%
其他15,288,78515,180,862107,92399.3%99.3%
合计703,988,974509,040,784194,948,19072.3%71.8%

(单位:千日元,未满千日元四舍五入)
※规定额是作为纳税义务人应收入的税额决定的金额的合计,根据申报等每月变动。(与预算金额不同。)
※收入额不是缴纳日,而是在本市收入之日(公款日)统计的。
※因为各项目中未满单位四舍五入,所以有时与合计栏及扣除栏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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