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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2013年10月市税收入调

最后更新日期2019年2月18日

市税收入额调
税目调定金额(A)收入(B)定价-收入

本年度
收纳率
(B/A)

上一年度
收纳率

市民税个人部分293,294,251158,505,625134,788,62654.0%53.3%
市民税法人分36,097,30634,679,3161,417,99196.1%95.9%
固定资产税264,554,045172,849,05191,704,99365.3%64.6%
轻型汽车税2,015,9561,867,599148,35692.6%91.4%
市烟税14,453,38214,452,637745100.0%100.0%
城市计划税55,671,96736,243,12319,428,84465.1%64.6%
其他14,745,33414,425,848319,48697.8%97.8%
合计680,832,241433,023,200247,809,04163.6%62.8%

(单位:千日元,未满千日元四舍五入)
※规定额是作为纳税义务人应收入的税额决定的金额的合计,根据申报等每月变动。(与预算金额不同。)
※收入额不是缴纳日,而是在本市收入之日(公款日)统计的。
※因为各项目中未满单位四舍五入,所以有时与合计栏及扣除栏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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