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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39:大船站北第一地区

城市规划决定:1998年6月12日/城市规划变更:2005年3月25日

最后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计划图(地区设施的位置、墙面位置的限制、建筑物高度的最高限度)

・计划书
名称 大船站北第一地区规划
位置 横滨市荣区笠间一丁目
面积 约0.9ha

















地区计划的目标 大船站北第一地区距离横滨站西南约14.5km,位于荣区西方的柏尾川流域,位于JR东日本“大船站”的北侧。
本地区的都市计划道路3・3・17号下永谷大船线和铁路铺设之间的南北狭长形状,面向都市计划道路有小规模的店铺和政府机关设施,另一方面,与铁路铺设接壤的一侧也被用于青空停车场等,尽管是靠近大船站的布局但是,还没有充分的土地的高度利用。
在横滨市,包括本地区在内的大船站北口地区在“中期政策计划”中被定位为地域据点,作为贴近市民日常生活的据点,计划强化功能。
本地区计划作为大船站周边综合性整备的一环,促进地区活性化、谋求土地高度利用的再开发事业等,在进行商业设施和住宅等的再整备的同时,作为城市建设的先导性整备,以步行者空间为中心的城市基础进行改善,横滨市的地域据点目标是创造适合据点的市区环境。
土地利用的方针 利用靠近车站的布局特性,通过小规模用地的建筑物的共同化等,在更新与车站前相应的热闹商业机能的同时,促进土地的高度利用和建筑物的不燃化等。同时,整备步行者空间,作为横滨市的地域据点整备安全舒适的都市空间。
地区设施的整备方针 在为将来的步行者网络建设做准备的同时,为了确保地区居民和商业设施利用者等能够安全舒适地利用的步行者空间,面向都市计划道路整备人行道状空地
另外,为了提供地区内居民等的利用,同时确保与周边低层市区等之间的缓冲功能,在地区内整备绿地。
建筑物等的整备方针 通过建筑物的共同化等,在创造步行者空间的同时,促进考虑到周边环境的高度利用。面向步行者空间,以步行者的利用为前提配置设施,限制诱发卡车等大型车辆的工厂、仓库等。因此,对建筑物用途的限制、建筑物的地基面积的最低限度、墙面位置的限制、建筑物高度的最高限度以及建筑物等的形态或设计的限制设置必要的基准。
・计划书(续)
地区整备计划
地区设施的配置及规模 设施 规模 配置
人行道状空地 宽3米,延长约180米 如计划图所示
绿地A 面积约120平方米
绿地B 面积约100平方米









建筑物用途的限制 下列建筑物不得建造。
1楼用于居住的物品(不包括1楼用于居住的部分仅限于管理人住宅、走廊或大厅类、楼梯、电梯等类似物品。)
2射的场,胜马投票券发售所或场外汽车券卖场
3经营仓库业的仓库
4工厂(店铺附属的除外。)
5汽车驾校
6建筑基准施行令第130条之7规定的畜舍
7用于储存或处理危险品的物品(不包括用于自己使用的储藏设施等。)
建筑物占地面积的最低限度 500㎡
但是,作为公共厕所、巡查派出所及其他类似公益上必要的建筑物用地使用的,不在此限。
墙面位置的限制 建筑物的外墙或代替其的柱子的面,不得超过计划图所示壁面位置的限制而建造。
但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部分不在此限。
1公共走廊
2在垃圾堆积场,屋檐高度在3米以下的(只限于面向交通广场的。)
3仓库及其他类似用途(自行车停车场除外。),屋檐高度在2.3m以下,且地板面积合计在5m2以内(仅限面向交通广场的。)
4用于自行车停车场的用途,屋檐高度在3m以下的(仅限面向交通广场的。)
建筑物高度的最高限度 一个建筑物的高度不得超过40米。
2建筑物各部分的高度必须在从该部分到地区计划区域的边界线到计划图所示的正北方方向的水平距离乘以0.6得到的高度加上10m的高度以下。
建筑物等的形态或外观设计的限制 建筑物的屋顶、外墙以及其他室外望见的部分以及室外广告物,为了保持美观等良好,不使用刺激性的色彩或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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