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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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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俣川新城中央居委会西地区建筑协议

事前协商要求地区的图片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图(包括建筑协议区域)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

从事前协商要求地区除外的用地

  • 如果在事前协商要求地区内的地基上有建筑计划的话,请事先联系运营委员会。
  • 运营委员会的联系方式请咨询都市整备局地区城市建设课(045-671-2667)。
  • 关于邻接地,今后有可能加入建筑协定,请注意。
  • 什么是“事前协商要求地区”?
  • 被认可的建筑协议区域图(PDF:114KB)
    建筑协定区域和邻接地(不同意协定的人的土地)的详细图
  • 建筑协议书(PDF:412KB)
    ※关于协定的基准等的处理,请务必向各运营委员会确认。
  • 限制的概要(协议的摘录)
    (关于建筑物的标准)
    第6条协议区域内建筑物的用途、地基、位置及形态,必须根据以下各号规定的基准。
    (1) 建筑物的用途,除住宅部分作为住宅住宿事业法(2017年法律第65号)规定的申报住宅以外,如下所示。
    一户住宅专用住宅(包括以下规定的二户同居住宅)
    i医院(兽医院除外。)合用住宅
    (2) 建筑物的地基不能分割。
    (3) 建筑物的外壁或代替其的柱子面,以及建筑物附属的出窗、室外楼梯、阳台或其脚柱等从外面到邻地边界线的距离在0.5m以上。
    (4) 除地层以外的层数为2以下。
    (5) 地基的地面不能变更。但是,用于建造汽车等停车场、楼梯或轮椅用的斜坡或升降机等的切土或盛土不在此限。
    2前款第1号中的二户同居住宅为另图所示的2玄关共用型或3内部共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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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地区城市建设部地域城市建设课

电话:045-671-2667

电话:045-671-2667

传真:045-663-8641

电子邮件地址tb-chiikimachika@city.yokohama.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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